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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景睿忽然道:「大哥說得有道理,大人和我們小孩不一樣,什麼好吃什麼不好吃他們很清楚,沒有人會拿著真金白銀去買不好吃的東西,肯定是真喜歡才會買,況且這辣肉都比不辣的肉更貴些呢。」

宋景辰撓了撓頭,是呀,人會撒謊,可是銀子卻不會撒謊呀。

宋景茂:「辰哥兒什麼都想試試,不會每一次嘗試都會是好的結果,也可能有不好的結果,不過若是不試,就永遠沒有結果。」

「走吧,哥哥帶你們買糯米花去。」

……

這邊,有了李逸山的這層關係的幫助,宋三郎在刑部見到了徐正元的卷宗,看完卷宗沒有多說什麼,謝過高和,告辭出來。

第68章

刑部給徐正元定下的罪名是故意殺人罪, 卷宗細看疑點重重,多處事實與細節都不禁推敲,宋三郎作為一個外行都能看出來,沒道理刑部這些專職辦案的人員瞧不出蹊蹺來。

如此, 只能說明一點, 殺人者另有其人, 而對方推徐正元出來做替罪羊。

還有就是, 此人影響力已經大到讓刑部忌憚。

只是此案讓宋三郎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是:案發當日與徐正元同時在場的還有另外三人,為何獨獨推出他來作這個替罪羊?

被害人又無背景,徐家砸出去七八千兩銀子, 竟然連個水花都沒有砸出來,若是有私怨, 徐正元入獄已經是身敗名裂,對方又為何非要置他於死地不可?

除非……

徐正元威脅到了對方,換句話說,徐正元威脅到了一位大人物, 這倒是有意思了, 徐正元這樣的小人物是如何威脅到那位大人物的呢?

自己又要不要插手呢?

宋三郎考慮再三, 決定還是要去關押徐正元的刑部大牢走一趟,以便了解更多卷宗上沒有記錄到的, 或許是更為關鍵的信息,先弄清楚大概是怎麼一回事再決定要不要插手。

主要是宋三郎從徐正元的卷宗上想到了某種可能, 若是他所猜想成立的話, 他插手還真不一定是壞事。

只是今日天色已晚,再者他還需對此案的前因後果細細梳理一遍, 看有無遺漏的細節,如此, 才好有針對性的向徐正元了解情況。

畢竟刑部大牢可不是自家開的,你想何時探視就何時探視,想探視幾次就探視幾次,見徐正元一面可不容易。

出來刑部衙門,宋三郎直接回了家。

家裡,秀娘做好一家人的晚飯,回了屋,一進門瞅見地上躺著一枚銅錢,她還以為是自己不小心掉的,便彎下腰順手撿起來,正要起身,目光不經意一瞥,發現前面竟然還有。

呃……不止一枚,是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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