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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頭好像是看穿了她的心思:「去監獄比呆在看守所好,至少不用睡大通鋪了,能有一張屬於自己的床。在那裡安心改造,表現優秀,還能減刑。你在這裡弄一副兔死狐悲的模樣幹什麼?」

這些天張曼已經摸清牢頭的「套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所以內心也不和她計較,慢騰騰地回到自己的硬木板「坐板兒」了。

她的帳戶里有宋軒給充的 500 塊錢,一舉成為監室里的「小富婆」。她今天托牢頭去看守所的小賣部幫她買了 10 根金鑼火腿腸,5 包涪陵榨菜,順便送給牢頭 2 根火腿腸、1 包榨菜,剩下的她滿心歡喜地想晚飯時和王娜分享,結果沒有等到她。

她就這樣離開了。

牢頭又走過來找張曼:「你說她的老公,連個律師也不給她找,如果有律師說不定還能少判點。女人這一輩子,一是事業,不能選錯方向;二是婚姻,不能找錯人。」

張曼坐在硬木板上,低著頭,不說話,又像是小學生聽班主任訓話似的。

牢頭看她不說話,轉了話題:「聽說你老公給你請了一個特別出名的律師,就你這個小案子,你老公還這麼下血本。多虧看守所規定一個月最多充 500 塊,要是能充 1 萬,估計他馬上給你充 1 萬。你看看,你這就叫找對了人。」

張曼抬頭對牢頭笑笑,還是不知道該說什麼。

牢頭討了個無趣,轉身走了。看在兩根火腿腸的份兒上過來安慰安慰你,你怎麼就這麼不識趣呢?

張曼坐在硬木板上,仰頭看著吊頂上 24 小時不遺餘力發光發熱的白熾燈泡:「如果我不進看守所,現在應該已經和宋軒領了離婚證,各自開始新生活了吧?」

春節之前的那次大吵,宋軒斬釘截鐵地要離婚。張曼說離就離,我明天要回老家,等假期一過就去朝陽民政局扯證。

到了正月初七,兩人從各自老家回到北京,離婚再次被提上日程。他們就婚姻狀態深談了一次,宋軒只想過老婆孩子的平淡生活,不想現在都 36 歲了連個孩子都沒有,也不想要一個天天眼裡只有工作、分居室友式的老婆,他還是堅決要離。張曼當時心軟了,掉著眼淚說「讓我想想讓我想想」。

結果她還沒想出結果,就進來了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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