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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地幾天,張曼先是回湖北老家拿了戶口本,又和宋軒去濟南登記結婚。拿到結婚證後,他們重新回到售樓處,買了一套 138 平米三居室,宋軒首付 100 萬,張曼用公積金貸款 80 萬。只有 3.75 的利息,貸款 30 年,每月還款 3800 元。

「買個三居室,將來我們和孩子各一間,還能餘一間做書房,父母偶爾來短住也有地方。雖然有貸款壓力大,可是我們年輕呀,將來我們收入會增長,就不會覺得有什麼壓力了。」張曼對宋軒說出執意要買大房子的理由。

宋軒只想求個婚,沒想到直接領到結婚證,早就心裡樂滋滋,自然張曼說什麼就是什麼,一個勁兒地附和:「還是曼曼聰明。」

其實,張曼沒有說出口的是,她不想要依附式的愛情,婚姻就是要勢均力敵。從世俗角度講,宋軒和她的個人條件差不多,但是宋軒的家境好出她太多。某個瞬間,她內心是有些隱隱自卑的。

而這次買房大事,在張曼的主導下,也算是兩人參與完成,很好的詮釋了勢均力敵。張曼再三叮囑,暫時不要把登記結婚的事情告訴父母,屬於偷偷登記悄悄領證。

新房在一年後交房,留出半年時間裝修足夠,之後晾味兒搬新家。等新房交房時再告訴雙方父母結婚的打算,按照傳統,見面、訂婚、彩禮、喜宴,流程多著呢,正好明年十一舉辦婚禮。

一切剛剛好。

第27章 當幸福來敲門

張曼第一次見宋軒父母。就是和宋軒回濟南偷偷領結婚證那次。

他們打著張曼到濟南出差、宋軒陪同的名義,回到濟南。宋軒爸爸早就在火車站等他們,直接開車帶他們到了淨雅大酒店(濟南高端海鮮魯菜餐廳)。

宋軒笑著說:「爸,你不用這麼破費。」

宋軒爸爸拍一下他的腦袋:「臭小子,你以為是給你吃的嗎?你是沾了張曼的光。」

宋軒媽媽下班後趕來,宋軒爸爸立即拉出椅子讓老婆坐下,又張羅著給她夾菜。 宋軒媽媽和張曼同姓,宋軒爸爸喜歡叫她「張老師」。

宋軒靠在張曼的耳邊說:「我爸是著名的妻管嚴兼護妻狂魔。誰都知道宋局長到了 5 點半就要下班,不請吃不應酬,他要回家給老婆做晚飯。」<="<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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