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然,她的焦躁並沒有得到緩解,還成功地引來新牢頭的注意。隔著六七個人,新牢頭用九十分貝的音量沖她吼:「23 號,坐有坐相,站有站相,都是這裡的老人了,這點規矩不懂嗎?你在那裡扭什麼扭?屁股下邊紮上釘子了?」
張曼回答的聲音聽不出任何感情色彩:「報告,我知道了。」
她重新老實坐好,維持著同一個坐姿,一動不動。新牢頭那句「都是這裡的老人了」不停地在耳邊迴響,就像一隻蜜蜂鑽進她的耳洞,在裡邊飛來飛去,攪得她的耳朵、大腦以及頭部其他器官都一起嗡嗡作響。
從 3 月 19 日來到海淀看守所,到現在已經 28 天了,離 37 天黃金救援期限還有 9 天,自己也在這裡混成新牢頭口中的「老人」了。可是,不僅案情沒有進展,現在連律師都消失了,這個世界到底怎麼了?
張曼並不知道的是,王律師之所以爽約,是因為在這個上午陪宋軒去了千易大廈。
昨天下午,宋軒和馮杉杉正在見王律師時,他接到崔主任的電話,讓他周一上午 10 點到一趟千易大廈,「見面再聊」。
宋軒摸不清楚崔主任找他的目的,也害怕萬一自己現場拿捏不好,就邀請王律師陪他一起去。
馮杉杉也贊同這個決定。崔主任找宋軒肯定是與張曼案情有關,就宋軒那個軟塌塌的性子,還是由王律師陪著比較好。再說,張曼馬上就要被釋放,也不需要王律師對她特別交代什麼。
單論事情的輕重緩急,自然宋軒這邊屬於優先級。
上午 10 點,宋軒和王主任準時來到千易大廈,崔主任早已在辦公室等候。他拿出兩份關於千易出具諒解書的材料,推到宋軒面前讓他簽字,同時告訴他:「我們已經向警方出具諒解書,請你知曉並確認。張曼的事情,現在已經屬於公司內部問題,等她出來之後我們內部協商解決。」
宋軒低頭把材料認真看完之後,又伸手遞給王律師,並沒有接崔主任的話茬。
王律師拿出律師應有的嚴謹態度,逐字逐句看完材料,然後對崔主任說:「這份確認材料,張曼的家屬可以簽字。但是,我認為張曼沒有任何問題,不需要再回千易內部協商解決。她出來海淀看守所的那一刻,她的事情就已經全部解決完畢。」
崔主任沒有回話,不願意再生事端,只想儘快讓張曼家屬簽完字,畢竟他今天還要繼續跑派出所催進度。只是這個律師似乎太端著了,在這裡「吧啦」「吧啦」說個不停以顯示他的專業性,諒解書怎麼出的你們心裡沒數嘛,反正諒解書和律師費一毛錢關係都沒有。張曼的這個律師費是白交了。
宋軒認真簽上名字,軒的最後一豎,依然習慣性寫成豎勾,無論粗看細看,都是「車」和「於」組成的「軒」。若張曼在旁邊,大概又要調侃他是幼兒園畢業的了。
「請問接下來還需要我做什麼?」宋軒終於開口提問。<="<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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