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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曼的心「咯噔」一下,都過去二十多天了,她還沒告訴馮杉杉自己已經領了離婚證的事情呢。主要是馮杉杉最近忙著新工作,兩人也沒時間見面,張曼總覺得電話和微信無法和她說清這麼大的事情。

「你啊,到家了嗎?下次等開車到家後再給我打,雖然你那個是車載電話,交警管不著,不過打電話總是會分散精力,開車還是得注意安全。」張曼恰當地岔開話題。

「我剛到地下車庫,這個點兒,馬路上已經車少清淨了,沒事兒的。不過,今天晚上和你打了這一路電話,為什麼我突然沒那麼討厭 Kelly 了?說著說著,我剛才竟然覺得她也挺不容易的。算了,不能再和你繼續聊了,繼續聊下去,我再和劉飛雁似的變成 Kelly 黨怎麼辦?」馮杉杉一邊拿著手機說話,一邊從副駕駛上拿過她的愛馬仕包,打開車門走下來。

聽到她開車門的聲音後,張曼抓緊說:「你早點回家休息吧。下周趁馮 VP 不忙時,我去找你吃個晚飯,好好聊。」

右手拎著包,左手舉著手機,她踩著高跟鞋扭著胯「噔噔噔」地走到電梯口,摁了旁邊的向上鍵後才說:「那下周你一定來啊,大廈旁邊新開了一家川菜館很好吃,到時咱倆去。」

終於掛斷電話,呵,已經凌晨十二點,竟然聊了一個小時。張曼摘下藍牙耳機,從床上站起來,走到廚房打開冰箱拿了一盒酸奶,坐在客廳沙發上喝起來。

今天已經是 7 月 25 日了,不,現在已過凌晨,是 7 月 26 日了。張曼已經一個人在這個獨屬宋軒的房子住了 26 天。

人真是一種奇怪的動物。當宋軒買下這個房子並和她離婚之後,張曼在這個自己已經住過十年的房子,竟然有了一種寄人籬下的感覺。

有一次她忘關衛生間水龍頭就出門了,水一直嘩嘩地流,等她回家之後發現衛生間地面上已經有一層薄薄的水。看著這個情景,她的第一反應竟然是幸虧沒有水漫金山,東西也沒有被泡,一切都還好好的,不然怎麼向宋軒交代?<="<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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