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湯汁的鮮甜混合在一起,創造出獨有的香味。
肥肉部分入口即化,藜麥覺得自己都還沒怎麼感受,肉就已經在嘴裡化開,只留下滿滿的油潤濃香。
一口鹹肉下肚,周身都充斥著滿足的氣息。
緊接著,藜麥迅速朝著其他的食材出手。
排骨軟爛入味;春筍帶著獨有的清新氣息,脆嫩爽口;萵筍清甜爽脆,口□□汁。
一頓飯下來,四個人都吃暢快了。
一個個滿頭大汗,滿面通紅,藜菽和藜蕎擼起袖子散去熱氣。
沈萬銀更是偷偷地鬆開腰帶,緩解肚子的不適。
隨後,他仰躺著身體感嘆道:
「食之春色當屬醃篤鮮,不知藜姑娘是從何處得來的食譜?若是有幸,我也想回家找找,讓下人將書中佳肴通通做出來品嘗。」
「你找不到。」
藜麥就算是說出來,沈萬銀也找不到,懶得多說什麼。
但對面的沈萬銀卻誤會了,驚訝地說:
「難不成是世間孤品!藜姑娘可真是幸運。」
對於這個美好的誤會,藜麥選擇繼續誤會下去。
但接下來的時間里,沈萬銀望向藜麥的目光越發崇拜,之前一個拖拉的練武之事,也漸漸上心。
比起之前跑三圈就氣喘吁吁,已經逐漸能跑上五圈。
時不時還跟著黎家人一起上山收集野菜和蘑菇。
沈萬銀也喜歡吃山珍,但僅限於珍貴品種的蘑菇,對於野菜的興趣寥寥無幾。
他嘗了幾口,發現大多數野菜的味道或苦或澀,真的是難以下咽。
所以當再一次看著藜蕎挖野菜挖入迷,落在後面時,沈萬銀忍不住發問:
「小藜姑娘,我們為什麼要挖這麼多婆婆丁?口乾粗糙不說,味道隱隱發苦,實在是不是什麼好吃的食物。」
此言一出,藜蕎看向沈萬銀的目光先是驚訝,而後轉而瞭然和不滿。
對於高高在上的富人來說,野菜自然算不了什麼。
但是對於她們常年吃不飽的人來說(好吧是之前吃不飽),野菜是十分珍貴的食物。
可以在春日裡沒有多少糧食的時候,充當食物,不至於餓死。
曬乾之後,可以在冬日補充蔬菜。
對農家人來說,趁著春天野菜茂盛的時候採摘,不管怎麼說都是一件不會虧本的事。
藜蕎瞥了沈萬銀一眼,沒有解釋的心情。
她默默地往旁邊長野菜的位置疑惑,避開沈萬銀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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