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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端著水杯走出來,他也找到了他想要的東西。

燈光昏黃,他手裡的明黃色本子格外吸引我的注意。

我慢慢地走近去看,在看見封皮上很模糊的言知二字時心頭一梗。

「去年九月左右,我有一段時間不在民宿,我的員工告訴我,有位姓秦的先生來過。」李郵說,「他漏了東西在民宿里,我的員工幾次三番打電話聯繫他都聯繫不上,沒辦法就報到了我這裡。」

「我一看那登記入住的客人名字叫秦照庭,心想這不就是熟人嗎,然後員工給我看了他落下在這裡的東西。」李郵指了指那本待在櫃檯上的日記本,「就是這個。」

「其實原本是應該早點告訴你的,但我也有我的私心,兩年前你和秦照庭鬧得並不愉快,你作為我的朋友,我當然希望你過得開心,所以這些不愉快的東西在今天之前我一直在猶豫有沒有必要讓你知道,畢竟這本日記是秦照庭故意丟下的還是真就不慎遺留尚未可知,但今晚過後不是了,」李郵把日記本推到我面前來,「因為這是你的東西,我沒有任何處置它的權利。」

我輕輕碰了碰那重新被粘好的封皮,對李郵道:「謝謝。」

李郵搖了搖頭,說我和他之間不需要這麼多聲謝。

李郵喝了酒犯困,我並未與他多言,與他在樓梯口互道晚安後回了房。

一盞小夜燈開著,比前台更昏暗的燈光,那本日記被我放在床面,曾經被撕碎的瑕疵哪怕被粘好後仍在這種斜射的燈光下暴露無遺。

我不知道秦照庭怎麼將這本幾乎粉碎的日記找回,也不知道他怎麼一點一點將其拼湊好。

我翻開了第一頁,記錄的時間已經是三年多以前。

十分稚嫩的喜歡刺了刺我的眼,又讓我有些懷念。

當年生怕自己忘記,一切與秦照庭有關的小事都事無巨細地記了下來,但我還是低估了人的記憶力,幾年過去了,我其實並沒忘記多少。

厚厚一個本子我當初用掉了近三分之二,每一頁都滿滿當當,記錄著那些過往。

我翻到了那年冬至後寫下的那篇,印象里這就是最後一篇記錄。

仔細地看完了最後一個字,我將其合上,打算收回我的行李箱中。

卻在合起到一半時觸摸到一些偏硬的東西。

循著那種奇怪的異物感找過去,在我日記再往後的空白幾頁,我看到了一張照片。

是我與秦照庭的合照。

那是在安夏婚禮舉行的前一天,一棵巨大椰子樹下,秦照庭和我挨在一起,他微微笑著,而我卻有些侷促,只因為對面舉著相機的人是安夏。

我指尖微顫著往後翻。

【他生病了,住院,要逃院,被抓回來。】

我嘴角勾著笑了下,我當初的行為從秦照庭口中說出來就和段子似的。

秦照庭不喜歡寫太多東西,本子裡不屬於我的大部分都是他洗出來貼上去的照片。

和他吃過的飯,去參加的首映禮的謝幕,還有那條紅色圍巾。

突然一張不該出現在這裡的照片出現在我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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