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叔給的零花錢用不著就全存了起來,到現在也有個十幾萬。
「……」要不是寧樂意認識姜燕華的時候,人家的家庭美滿,他感覺以這家人這麼個嫁女兒的辦法,男方但凡有點算計,得賠了夫人又折兵。
瞧瞧女方陪嫁的這些東西可都不保值。
車子那是落地折一半,裝修更是一文不值,20萬的存摺過幾年算上利息能多幾個錢?
唯一能升值的大概就是常寧的那套房子。
姜易雲提議:「三伯三伯母,你們要不還是直接把錢跟盧家的錢合一起買房,房子還能買大點,將來住起來也舒服。車子不用買了,房子買在離花花姐工作近點的地方,以後走路上下班。回家坐地鐵也很方便。」
他三伯三伯母是精明,但也有限。
他這個三堂姐就是個傻大姐。確實,人家盧子瑜是沒什麼壞心眼算計她,但當年盧子瑜跟幾個合伙人合開GG公司,可是賠了個底掉,把三堂姐的嫁妝錢全都賠了進去。
雖說後來他自己經過幾年在行業內摸爬滾打之後,創業總算是成功了,但夫妻生活難免有摩擦,難聽話也不是沒有過。什麼房子是我買的,家裡錢也都是我賺的之類的。
要他說,盧子瑜比他家寧總差得遠。當然姜花花也沒他會管錢。
「常寧的房子也別過戶,花花姐拿著房租錢就好了。大錢也別給她,她又不會管錢。她要用的時候,再找你們就好了。」
姜易雲說完這個話,姜老三一家都愣了一下,然後連姜燕華都贊同:「對,別給我那麼多錢。我自己都不知道每個月錢花哪兒了。」
三伯母憂慮:「那你結婚了總要自己當家的呀。我先一點點教你吧。」
姜宏宇聽他們商量完,就說道:「那這樣,你們給花花拿40萬,剩下我這個做叔叔的給60萬。這樣買房的錢就一家一半,將來也沒什麼話好說。我們不去算計別人,也不占別人便宜。常寧的房子你們放著,萬一將來有個什麼,也是花花的退路。」
離婚什麼的,在相對保守的郊區安蔡還是比較少見的。
有類似寧樂意的姑姑寧翠芬和姑父莊國志分居十幾年了都沒離的;也有一些為了拆遷多分點錢假離婚的。不管怎麼鬧,真正離婚很少見。
但在姜宏宇接觸的圈子裡,離婚不能說家常便飯,也是司空見慣。
姜宏宇這話姜燕華還聽不明白:「什麼退路?」
姜老三夫妻可是一下就聽明白了,想想女兒的性格,感覺也確實是得防著點。
如果小夫妻倆好好過日子,那他們反正就這麼一個孩子,將來手裡的這點東西,肯定都是他們的。如果結婚之後有個什麼不如意,也不至於手頭什麼東西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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