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不是自己的狗,最後歡歡還是聽了林研的話寫了他說的名字。又因為顧字的筆畫太多,歡歡想了半天也不會寫這個字,最後寫了拼音。
這個海邊的城市比他去過的以往任何一個城市生活節奏都要慢,租一輛電動車騎在沿海大道上,迎著海風,能夠很輕易地追趕到日落。
夕陽西下的時候,林研帶著歡歡和小狗去海邊玩了一圈。回到民宿時,老闆娘也就是歡歡媽媽,已經坐在院子裡等他多時了。
她是個熱情健談的女人,也很喜歡小動物,因為家裡養不了狗,便經常會去給附近的流浪貓狗餵食。
從林研入住自家民宿開始,她便發動自己全城的人脈,為小狗尋找能領養它的主人。
一看到林研回來,這女人便興高采烈告訴他,有個朋友的女兒看到照片一眼就相中了小狗,有領養它的意向,她就把林研的微信推給了對方。
林研對她說:「謝謝。」
「甭客氣!」女人把小狗抱在懷裡逗它玩,略有些惋惜地問林研:「這麼聽話的流浪狗我還是第一次見到。如果不是妹妹對這些過敏,我都很想養它呢。在這陌生的城市你能撿到它就是緣分,你真的不打算把它帶回去自己養嗎?」
林研通過了那個要領養狗的女孩的好友申請,聞言從手機里抬起頭,不假思索道:「不了吧,我已經有一隻狗了。」
第二天那個女孩就來到民宿見了小狗。小狗性格溫和也自來熟,遇到誰都愛搖尾巴。女孩喜愛得很,當天就把狗抱回了家。
把小狗妥善安置好後,林研也沒了留在這裡的必要,第三天就坐上了去往首都的動車。
若非是顧雪凌給他發消息,林研其實不想來這個地方。
這幾年裡他唯一一次來首都,是去年佩奇參加《嘻哈之城》的時候,為了他那兩首歌的編曲林研被特地叫了過去,在那待了不到兩天,工作結束就回去了。
再往前就是十五歲之前。實在是沒有什麼值得被記住的回憶。
原本打算見完顧雪凌就離開,結果這位上市公司的女老闆這段時間忙得出奇,林研在酒店硬生生等了她好多天,對方都沒空跟他見面。
又沒有想去的地方,林研便抱著筆記本電腦在對方安排的高級酒店裡窩了兩天,等到第三天他才勉強出門走了走。
然而林研也不好說什麼,畢竟對方給他安排了在首都的所有衣食住行,他沒什麼好抱怨的地方。
等到第四天傍晚,顧雪凌才結束手頭的工作,親自驅車來酒店樓下接他去見面的地方。在公事上她會讓專門的司機接送,一旦碰到私人的事,她還是習慣自己開車。
夜幕下,汽車駛過東三環與國貿橋,兩側高樓大廈的繁華與科技感是林研去過的每個城市都無法比擬的。
他望著那寫字樓里一格格亮起的燈光,意識到這是顧雪凌所在的世界。
哪怕連軸轉地工作了很多天,這個女人臉上依舊沒有任何倦意,嫻熟地開著車,駛過她無比熟悉的高架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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