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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在半天前,我成功了。

因為我日漸「乖巧」的沉默終於膨脹了他的疏忽,他著急處理那位瑞典女背包客的屍體,沒關緊鐵籠,我跑了。

但我不能再回到無人區。

我得換一片地方憩息,所以我拼了命又跑出二十公里地,終於抵達鎮口。

處理屍體這件事,喬治以前也幹過。

因為那個年代能獨自來這邊旅行的人,多少還是有些自己的本事,激烈反抗、抵死不從導致他激情失手殺人的不在少數。

但也有一些只求保命的「溫順」女性因為他床笫間的癖好失去生命。

所以起初我不明白他這次為什麼如此著急,直到我在餐飲店見到那兩位新來的「客人」——原來是時間銜接比較緊,喬治既不想錯失掙錢的時機,又怕被看出端倪。

其中那個個子更高的年輕人主動將我從槍口救下,另一個漂亮得不象話的,則在明知我是狼後,依舊分了我三塊土豆餅。

他很聰明,那雙眼睛也實在黝黑瑰麗,比我見過的夜幕中最為閃耀的啟明星還玓瓅。

這是我第一次這樣覺得一個人類,並且是男性。

說實話我已經很累了,身心俱疲,但我吃了他的土豆餅;

為這個出逃機會我等了整整半年,但我吃了他的土豆餅;

從喬治家跑出來的二十公里路已經花光我所有力氣,並且我希望儘早找到下一個棲息地,可我吃了,哪怕只是兩塊半,也都已經吐不出來了。

鎮民以為那個女背包客走了。

可我知道並不是,她的屍體就放在喬治家的儲藏室里,我不能讓這兩個人住進去。

現在天氣太熱,屍體很快就會散出掩不住的臭味,喬治一定會被發現,他們也就一定會死。

至少,我不希望那個年輕人死,那是我見過最漂亮的眼睛。

所以我又回去了。

重跑二十公里,主動回到那片陰影,回到那個囚禁折磨我半年的院子。

我知道喬治見到我回來一定會興奮到癲狂,會毫不猶豫再次給我掛上鐐銬,抽出新傷,然後像從前哄騙每一位背包客一樣。

告訴那兩個亞裔,他是心善的「救助者」,傷口全不關他事。

我的計劃是將計就計。

用我「陰晴不定」了半年的脾氣嚇退他們,讓他們住不下去。

可或許是喬治覺得我能自己回去一次,就能回去第二次;也或許是他現在比起我,更想將那兩隻肥羊吞吃入腹,所以他又把我放了。

怕有我在,那兩個人不敢長住,影響他掙住宿費,讓我先滾回無人區。

於是我決定進行第二個計劃,強行斷電。

我知道這個房子的線路在哪,打算在被驅離的當晚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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