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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現在就是該道別的時候了。

李銀心裡這麼告訴自己,腳下卻遲遲無法果斷繼續。

要說謝謝他嗎?還是再見?李銀感覺自己都不太願意。

所以他想了想對那頭狼說:「如果有機會,我會再回來看你。」

以及對不起,今天拿槍指著你。

好在李銀趕回去時,薛凡點和喬治都還睡著。

不然他無法解釋自己是怎麼發現那麼刁鑽的「二號門」,從水潭邊溜出去瞎逛的。

至於那張被他留在薛凡點手裡的紙條,李銀也丟潭裡去了,木然看著那些魚「兢兢業業」替他毀屍滅跡。

其實這些事情他早該想到。

以這鎮上消息傳播的速度,如果喬治真是救助,只怕無人區有頭狼的事早已人盡皆知,哪會出現餐飲店裡大家和薛凡點一樣把狼當成狗的烏。

而狼身上的傷口,也早向他們說明問題。

比起在野外劃的,那些傷明顯更像皮帶之類的東西鞭撻抽打出來的,這樣的傷如果放在人身上,其實很容易聯想辨認,可他是一頭狼……

於是順理成章,那根帶著咬痕和血跡的球棒也有了另一種解釋。

要知道狼是生存能力很強的動物,能長達十天半個月不進食。

而現在那狼瘦得皮包骨,說明這場僅以取樂為目的的囚禁至少持續了四五個月以上……

李銀可以接受為了多掙住宿費,隱瞞年齡或者無人區的情況。

但他無法接受這人虐待動物,並且是蓄意狩獵並長期虐待一頭狼,還能如此面不改色對他們撒下彌天大謊。

——明明今天早上那頭狼身上多出來的第三道傷口是喬治抽的,喬治卻還告訴他們是狼自己不小心弄的。

就算李銀沒學過心理學也知道,薛凡點這位網友明顯已經不再屬於可控範圍……

不過他也有困惑依舊沒得到解答。

比如喬治怎麼捉到的狼?

再比如如果他們能在快餐店碰見狼,是狼的逃脫,那麼狼為什麼不重新回到無人區,反而朝著南塔鎮口跑?

他是要離開這裡嗎?最後為什麼反而又回到了虐待他的喬治院子裡?

這其中明顯還缺了一個關竅。

只不過那時李銀以為自己不必非弄明白這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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