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鏡人也會偶爾帶不同的人過來,笑容殷切的推銷。
後來終於有人在這裡住下。
它去嗅了嗅未來的室友,想要記住這人的氣味,可新室友卻在意識到它的存在之後崩潰大哭,逃了出去。
奇怪,如果不願意和它住在一起,為什麼要搬過來呢?
它當然理解不了,一個人用畢生積蓄買了房子之後,發現是被中介坑了,買到的不僅是凶宅,還是被怪物盤踞的凶宅會有多崩潰。
它當然也不知道,崩潰的房主偷偷上網求助,卻只引來看熱鬧不怕事大的好事者:拜託,知道A區多少人這輩子都沒見過怪物嗎,你開個帳號直播就能發大財,這福氣你不要就給我!
房主:好啊!那你帶走!
誤打誤撞之下,房主真的找別人「領養」了怪物。
但第二任主人顯然也覺著自己被坑了。
他只是一時在網上口嗨,哪想到家中真的住進了一位新朋友。他火速搬走,並學著上一任的方式,試圖將燙手山芋丟出去。
犬怪活成了一個都市傳說,有時候會在離開之前將前任主人吃掉,有時候不會。至於這些短暫的室友摸清的所謂規律,根本不存在,全看它心情而已。
它喜歡人類,這種生物作為食物很好,作為室友很好,作為枕頭很好,作為墊子很好,作為抱枕很好。
它喜歡人類,但人類卻不怎麼喜歡它,哪怕它會收斂食慾,大部分人還是會顫抖著哭喊著逃走。如果其他的角色他們都不願意承擔,那就只能做食物了。
林蔭是第一個接納它的人。
這個女人有些遲鈍,或者說自欺欺人,很久都沒意識到它的存在,後來知道了,沒尖叫著逃走,還試圖給它零食吃。
倒是很多人都嘗試過餵它,林蔭提供的零食也不是質量最好的,但這不重要,她願意繼續住在一起,並且和它說話。
她甚至還願意摸摸它的頭,和它睡在一起,規劃未來的生活,願意給它買衣服和給它洗澡……嗯,後兩項其實沒有必要。
它舔著林蔭的臉頰,尾巴尖又搖晃起來。
想讓她開心。
林蔭的憂慮是在那個男人來過之後加重的,不知道將他吃了林蔭會不會舒服一些。
不過好像那個人又是林蔭口中的好人。
好難辦,它有些煩躁的甩著尾巴尖,用林蔭的手腕磨牙。
第二天一早,林蔭起床的時候,犬怪已經不見了蹤影。
跟一般人想像中潛伏在暗夜裡的可怖怪物不一樣,這傢伙作息還蠻健康的,天亮出門天黑回家,只有住處有危險了才會在夜裡出去。
還不用林蔭起大早去遛狗,完美。
林蔭今天日程很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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