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各一口答應下來,轉頭就瘋狂找人諮詢「什麼是世界上最好養的寵物,絕不會被我輕易霍霍死」。
可是安各翻遍了朋友圈也沒找到這樣神奇的寵物——沒有朋友敢給這位連仙人掌都能養死的大佬推薦寵物——
最終洛安也沒縱容她把一隻比仙人掌還強韌的生物弄回家,他帶她去了一家花鳥市場裡的小店,讓她在店裡隨便挑一隻。
安各便從鸚鵡、花貓、小狗中選中了那條小金魚。
沒什麼原因,非要說的話,因為安各討厭魚,那條小金魚也格外丑,頭頂著三塊大膿包——這樣的丑魚如果養死了她應該不會很難過的……吧。
她養東西就是要做好「養死怎麼辦」的覺悟啊。
洛安便沒再說什麼,買下那條小金魚後帶回家,取了一個名字叫羅羅。
「因為我希望它能像大羅金仙般強壯堅韌,在你手底下成功挺過一星期。」
再次怒氣上頭的安各:「……一星期算什麼!你可別看不起我!我告訴你,我這就養它三個月——如果我能成功養它三個月,將來就是生一支足球隊你也無權管我!!」
洛安便背過身蓋被子睡覺了,他不是很想和傻子說話。
生什麼生,還一支足球隊,她是要參加世界盃嗎。
別的事無所謂,生孩子這種事他作為丈夫怎麼就無權管她,大不了直接念佛出家斷絕六欲去,這貨還能跟木魚生足球隊嗎。
……當然,洛安從不回懟吵架上頭的妻子,他沒把這些末尾帶句號的陰陽怪氣說出來,他就只是涵養良好地無視了她。
但這是臨睡前的臥室里,他無視的態度足以令安各怒髮衝冠。
她張牙舞爪地鑽進對方的被窩,張牙舞爪地扒了對方的長袖睡衣,抱著人的胳膊啃了好幾大口。
手臂被切實啃了幾個牙印出來的洛安:「……」
每當他覺得她不是很聰明的時候,她總要再蹦躂一下,證明她還可以更不聰明。
安各:「你說話!你不准背對我!你有本事把床頭燈打開跟我說話!」
於是洛安把床頭燈打開,轉身回來,靜靜地盯著她。
安各發作的暴脾氣「咻」一下滅掉。<="<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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