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看見?一個極端堅定的唯物主義者如果看見自己家裡有個自由活動的透明人,結果怎麼想也是——
拿電磁脈衝槍把他轟出去,或者把他上交研究所吧。
……洛安並不想浪費時間和監管局那些人扯皮,把「是是我身為天師卻找了個極端反迷信的妻子,她巴不得把我扔出家裡」的家事跟整個玄學界抖出來……所以,還是算了。
如果說以前他還有些幻想,「就算看不見,只要能意識到我存在」——去過安家,和祖祠里那幾位聊過後,洛安就打消了最後的幻想。
他沒有權利要求妻子為他毀掉整個人生的觀念,與一直以來伴隨著成長的信仰。
【我不信鬼神,只信自己】——她就是這麼個固執的臭脾氣,一路走來,他也沒插足過任何地方。
三年。他們之間,不過只有三年。
小安各,叛逆期安各,大學安各……
他都沒見過,也沒在她的任何一段重要人生中留下過痕跡啊。
洛安很能理解。
作為丈夫,把她無法捨棄的厭惡與喜歡一起包容起來,也是必要的責任。
她有一顆無比堅定的心,無比寶貴,那當然要把心上的柔弱與尖刺一起珍惜,而不是為了自己無聊的幻想故意打碎它,摳出能把怨氣與執念塞進去的空隙。
洛洛很喜歡她,她也很重視洛洛,這就足夠了,這母女倆足以組成一個完整快樂的小家。
走在她們身邊,他不需要露出清晰的五官,甚至不需要清晰的回憶畫面——只要保護好她們,替她們解決一些因為自己身份帶來的危險罷了。
他的角色是一把透明的保護傘,不需要顯出顏色,插在她們中間。
……所以,洛安從沒想過,妻子會看見自己。
她不會妥協於任何迷信,不會屈服任何鬼怪,他如今最清楚不過了——
況且,他也絕不會【自願現身】的。
為什麼要見面?
再乾淨的鬼魂狀態,也會有怨氣。何況是他如今的姿態。
哪怕他用最大的力量去收斂、打理、隱藏自己——
尋常人見鬼,總歸是要受影響、受傷害的。
更何況,如果她的眼睛裡真的倒映出他,她真的能夠切實注視著他的存在說話……<="<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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