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各一拳拳砸著吧檯桌,用的力道一次比一次大,無所謂,反正這家酒吧就是她名下的,桌子砸壞了再買一張,拳頭砸壞了再去醫院就是——
有把格外熾烈的邪火燒得她頭暈目眩,可極強的原則與清醒的腦子,讓安各怎麼也發不出這股火氣。
「戚妍,我有跟你說過我對象嗎,我——」
「什麼?我以為你是單身。你不是一直說自己單身嗎?」
「……我·有·對·象!!」
「冷靜、冷靜,安各,你的拳頭要出血了……能給這邊拿杯冰塊嗎?謝謝……」
安各低低喘了口氣。
說來好笑,她從未想過這種事。
「有人會喜歡他」,從未想過。
怎麼可能想過呢——光是設想一下就要氣瘋了——怎麼有人敢——那是她丈夫——領過證簽過字辦過婚禮的——無名指的戒指就應該是新時代的奴隸書吧??那玩意應該和基因標記證明一樣強力地驅趕走所有蒼蠅吧?為什麼沒這個功能,她立刻馬上就去投資研發這個功能——
為什麼?
明明不可能的。
他怎麼會和異性——和任何異性,產生交集呢?
那可是個連女孩的腳踝都不肯看,看她穿短褲就遮住眼睛,談戀愛時連牽個手都猶猶豫豫、出門時非必要情況根本不和陌生異性說話的大古板啊?
一個一有空閒就待在家裡、或者給自己發消息說來接她下班的傢伙——怎麼會有別人窺視他呢?
他又從未去過聲色場所,就算他待在聲色場所里……
是。
安各想起,自己出於工作不止一次地放他鴿子,出門在外時,他經常一個人呆著。
全是美女的一樓會客廳,擠滿年輕女孩的網紅甜品店,遍布大膽熱情女學生的音樂會排隊進場處……
她經常被一個電話叫走,留他在那裡一個人等待,再匆匆出現的。
放心。對他放心得無與倫比,感覺「有人會喜歡他」是荒誕的玩笑。
最誇張最愚蠢的一次,哦,對,那一次——「抱歉,臨時有事,我必須去處理」,雙手合十彎腰鞠躬,嘻嘻哈哈地跟約好一起度假的丈夫道歉,果然順利得到一聲無奈的「沒關係,我在這裡等你」——
然後就把丈夫單獨丟在國外的海灘上,旁邊聚滿公司團建隊伍、學生的夏令營,甚至還有模特秀場——一群只穿著比基尼的漂亮女孩醉醺醺地在夕陽下打鬧奔跑,雞尾酒、抒情樂、充氣床墊觸手可及。
她呢,卻縮在車裡忙著一個傻叉項目,電話會議開了三輪,兩個半小時才算結束。<="<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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