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便利店內的光源已經被歹徒用子彈打穿了,店內一片漆黑,她害怕手機亮屏會暴露自己,提供一個明晃晃的槍靶子。
雖然,安各也清楚,如果有人揣著槍在深更半夜跑進便利店打劫,一把偷藏的水果刀是做不了什麼的。
她只是愛好在拳館裡玩玩,她不是什麼超級特種兵。
當務之急是躲在安全角落,不引人注意的前提下,完成報警……
安各按過自己衣袋裡的手機。她沒有拿出來看,就只是扣著反面按在手心裡——安各當然記得鎖屏時撥快捷電話的方式。
但……不對勁。
太不對勁。
中州對槍枝管控本就異常嚴格,更何況這是首都,這是她住的小區外的便利店……這附近理應是安保措施極高的、治安管理非常優秀的,安各還記得這片街區的犯罪率,將近二十年蟬聯全首都最低,否則她也不會放心把家安在這裡——所以,即使時間位於深夜,「持槍歹徒突然搶劫便利店」,也是極小概率事件。
更何況,中州有門路接觸到槍的歹徒也不會搶一家二十四小時便利店,圖什麼?如果要鋌而走險在這種治安極優秀的居民區持槍搶劫,應該瞄準銀行、金庫、富人別墅吧?劫匪不會衡量利弊嗎?
好吧,就算她倒霉,有一個瘋瘋癲癲的不法分子就是要揣著槍來搶便利店——
但那是個女人,還穿著一雙紅色的高跟鞋。
之前,槍響時,飛奔向門口的安各,是看清了歹徒的下半身的。
異常鮮艷的高跟鞋,異常漂亮柔嫩的腿部曲線,絕對是個女人。
——可會做出「持槍搶劫」這種衝動型犯罪的,大多數都是男人啊?
「這片居民區歹徒持槍搶劫便利店」本就是極小概率事件,再疊加「歹徒僅一名為女性」的小概率,再疊加……
「穿著一雙高跟鞋」。
那是極細、極尖、極其違背人體結構的誇張高跟,歹徒的腳套在那雙鞋裡就像芭蕾舞女演員,腳背腳尖繃得死死的……尋常女人如果穿那種高度走幾步路就生不如死,哪怕是穿慣了高跟的安各,也不敢保證自己能穿著那種程度的高跟跑起來……正因為她穿慣了高跟鞋,安各敢打包票,那雙鞋絕對無法讓大部分女生順暢走路。
可歹徒穿著那雙鞋來搶劫。
……認真的嗎?持槍搶劫?這多多少少也是個需要跑動的體力活動吧?
現實又不是需要炫酷的電影動漫,穿高跟鞋來便利店搶劫就跟穿白西裝當黑夜小偷一樣離譜。
還是說歹徒對自己的槍法和身手異常自信,覺得踩著一雙走路都困難的超高跟,用一把子彈有限的小手槍,依舊能夠制服店中所有的客人、員工?如果她沒記錯的話,店裡的客人們幾乎都是青壯年吧?
……那麼事情又繞回去了,既然有「穿著反人類超高跟用小手槍制服數個激動的青壯年」的好身手,歹徒為什麼不去搶銀行金庫?來搶居民區便利店?
不對勁。
非常不對勁。
安各攥緊了衣袋裡的水果刀,也攥緊了另一隻手裡反扣的手機。
如果她沒猜錯的話……
「嘭!嘭!嘭!」
對方不是來搶劫。
門口又三聲槍響。
三具屍體應聲而倒。
……是的。
搶錢、喝退人質、逃跑,哪有「站在原地無差別槍殺」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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