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個個問題, 好像在步步逼近, 令安琦如墜冰窟,是了, 她該怎麼證明?該怎麼解釋為什麼兇手都抓到她了,卻沒有傷害她, 該怎麼解釋她被打昏過去耽誤的時間正好讓墜崖的王夢瑤錯過了最後的救援機會?
又該怎麼解釋,為什麼兇手放過了看見殺人過程的她?
王夢瑤已經確定死亡,是無人機下到崖底, 先一步傳來的畫面,很慘, 但想要把屍體搬運上來,還需要時間。
安琦被帶到了警局, 苑詰陪同她來,但不能陪著她進審訊室, 只能在外面等著。
「為什麼不第一時間報警?」
「我說過了啊, 我看見他了,他也看見我了,我怕被追殺就直接跑了,後來發現手機沒信號, 然後……」
手機摔壞了,不能用了, 只能拿苑詰的手機報警,而且還因為昏迷耽誤了時間。
「衛生間並沒有留下第二人的痕跡, 你怎麼解釋?」
「我不知道,不,不對,他帶了手套,我看到他帶了手套。」
「能具體說一下嗎?」
「我說過了啊,是個戴著鴨舌帽的男人,穿著工裝背心,就是那種卡其色的工裝背心,很多口袋的那種,他還帶著口罩,我連他的眼睛都沒看到……他……」
安琦想到了被打昏前聽到的男人說過的話,一絲絲微弱的熟悉感,讓她皺起了眉頭,會是自己見過的人嗎?
但好像感覺很陌生,不,也不是那種全然的陌生,有那麼一點兒熟悉,是因為他的身形,還是嗓音?
這是唯二暴露在外的,但,聲音大約不能作準,因為他好像會偽音。
沒有聽到保潔走入衛生間的腳步聲,卻聽到了「她」趕人的聲音,如果在那聲音停頓之後,安琦就信以為真,從藏身處走出尋求幫助,恐怕就會自投羅網。
雖然後來藏著不動的結果也沒好到哪裡去,但在當時,她真的已經做出了最優解了。
「抱歉,缺乏必要的證據,你的證詞,我們很難採信。」
「我說的都是真的,我看到了,我真的看到了……」
該怎麼自證清白?安琦萬萬沒想到報警之後會讓自己變得「不清白」,雖然的確有很多疑點。
兇手就算不殺自己,為什麼還要把自己從衛生間搬到外面,搬到王夢瑤出事兒的地點?
是為了栽贓陷害嗎?
如果是,他應該也不介意多此一舉,把自己的指紋印在欄杆上,可事實上,那裡只留下了王夢瑤的指紋。
被推下去的時候,王夢瑤應該是努力掙扎了的,所以才在欄杆上留下了反手抓上來的指紋,可惜她沒抓住,還是掉下去了。<="<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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