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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強東一時被噎。

警察:「教育這個年紀的孩子打沒有用,得講道理,得耐心!」

蕭強東:「是是是!」

方晴教書多年,以前也遇到過被家暴的孩子。

她當時找家長聊過,信了家長的一面之詞,沒有管下去。

那個孩子的下場,是終身需要掛著尿袋生活。

悲劇發生後,學校組織捐款去醫院看孩子。

看著躺在病床上傷痕累累的孩子,方晴別提多後悔了。

有時候,可能真的只需要再多一句話,或是再多一個行為,就可以阻止悲劇。

現在,方晴選擇站出來。

她對警察說:「警察同志,這位先生多次施暴,不能只聽他的一面之言,或許,可以問問周圍的鄰居。」

蕭強東捏緊拳頭,但是礙於警察在,只是兇狠的瞪著方晴。

警察覺得方晴的話也沒錯,於是去五樓和四樓詢問鄰居。

除了有一戶鄰居沒在家,其他三戶鄰居紛紛表示『沒聽見』、『不清楚』。

事情到這裡,方晴也再無他法。

在方晴對上蕭強東憤恨的目光時,方晴叫住警察:「警察同志,請問這次出警會有記錄嗎?」

警察表示,有。

方晴:「我平時沒和人交惡,如果我出事,應該會第一時間調查這位先生吧?」

方晴以此震懾蕭強東的報復念頭。

蕭強東也不是傻子,只能吃下啞巴虧。

不過他關門時,還是耍橫地指了一下方晴,意為警告。

警告她少管閒事!

後來許之夏問過方晴,那樣出頭不害怕嗎?

方晴說當然害怕啊,但如果在能力範圍內便不能坐視不理。

良心會過不去。

人生漫長,如果良心有虧,餘下的日子就都不好過了。

許之夏再看見蕭野,已經是半個月之後了。

那天有堂體育課,許之夏剛跑完八百米,累得像是只剩一口氣。

而旁邊的籃球場上,蕭野在冬日暖陽里穿著單薄的短袖,蹦得三尺高,連連得分。

許之夏勻著氣,視線追著穿梭在球場上的那抹靈活又氣勢的身影。

她腦海里還閃過他打群架的樣子。

她想不通,他面對施暴,怎麼會沉默無聲。

進一步了解蕭家的事是在2007年的元旦節。

國家法定休息日,許之夏和方晴都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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