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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後,筋疲力盡的他們分開了。

他們的愛情和各自的理想衝突了,並不開心。

許正卿拿到簽證要去M國進修時,方晴正在準備去某地區支教。

那是他們彼此,最後的消息。

許正卿三十歲那年,有了小小的成就,而他最想分享喜悅的人,是方晴。

許正卿計劃回國找方晴時,從曾經同學嘴裡聽說方晴結婚了,還有了孩子。

縱然回頭,已然錯過。

許正卿一直未婚。

他的筆名是「SUN」,太陽的意思,因為晴天,才會有太陽。

許正卿第一次見許之夏,看見故人之姿。

但他當時很肯定許之夏不可能是方晴的女兒。

馬上大二的學生,就算方晴在兩人分開後不久結婚,年齡也對不上。

回M國後,許正卿夜不能寐,總是想起方晴,想起年輕時最純粹美好的那段日子。

許正卿通過各種人脈打聽方晴的近況,只想知道她過得好不好。

這個年代找人,容易很多。

可傳來的卻是壞消息。

方晴去世了,被故意殺害,至今未結案。

方晴沒有丈夫,只有一個女兒,姓許,今年十八歲。

十八歲。

姓許。

許正卿肯定,是他和方晴的女兒。

許正卿立即起程回國,找到蘭家村,找到方晴的親人。

他當時昏了頭腦,一心要找到那對夫妻口中,幾年前跟不良少年私奔的女兒。

最終,找到了。

居然就是那個和方晴有幾分像的女孩。

是因為上學早,所以剛滿十八歲。

說到這裡,許正卿掩面哭泣,無盡的悔恨:「三十歲那年,我、我……」

為什麼沒有再往前走一步?

一切,就都不一樣了……

許正卿永遠記得最後一次見方晴,是在滬城。

那是個艷陽天。

他們告別。

方晴往前走了幾步,突然轉身,笑著說:「正卿,你一定會成為大畫家,我相信你!」

她笑著,眼淚卻流出來:「我要去實現我的理想了,你也要相信我!」

方晴是後來發現自己懷孕的。

她摸著還未顯懷的肚子,釋懷地放棄了自己的理想。

她回到蘭家村,靠自己,養育了一個孩子。

她和她愛的人,的孩子。

許正卿只說兩人是因為對未來規劃產生分歧而分開,他沒有提方晴的理想,也沒有提方晴為了養育許之夏,放棄了理想。

他沒護好自己的愛人。

餘生,只剩保護女兒這一條信念了。

許正卿想到方晴這些年的不容易,情難自控,哭得太兇,引得咖啡館客人側目。

許之夏本來也要掉眼淚,但情緒忽然就被許正卿全部嚇跑。

許正卿哭起來,眉毛眼睛鼻子通紅。

和許之夏一樣。

在這一刻,許之夏心裡有了一點別樣的感覺。

生命的傳遞。

那天,許之夏是跟許正卿吃完晚餐才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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