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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武器:手槍

任務報酬:10賞金

就這?

怎麼感覺比抓貓還簡單?

聞於逸打開地圖看了眼,皮特射擊場就在附近,走過去5分鐘不到。

不過他還是在接取任務之前,先聯繫了一下樑忠蔚:「你到哪兒了?」

「已經到你這張地圖上了。」梁忠蔚回答。

「哪裡?」聞於逸追問。

梁忠蔚說了個地名。

聞於逸在地圖上找了半天,最終在右上角找到了梁忠蔚說的地方,而他現在的位置,是地圖的左下角。

聞於逸無語了一下再說:「你說的二十分鐘後到,是到我所在的這張圖?」

「呃……」梁忠蔚的聲音因為心虛而低了下去,「你要是急的話,我現在立刻傳送過來?」

「不急,你繼續跑圖,我繼續做任務。」聞於逸邊說邊從麥克那裡接取了跟皮特先生比槍的任務。

「那個抓貓的任務?」梁忠蔚問。

「不,那個我已經完成了。」

「啊?我去,可以啊你這槍法。」梁忠蔚才不會告訴聞於逸,他當時射光了從麥克那裡借的所有子彈,都沒能射到那隻貓,因為不甘心,所以充了筆錢,買足了麻醉彈,斷斷續續地折騰了兩個晚上才完成任務,上線時間加起來超過了5個小時。

聞於逸居然在20分鐘內就搞定了?

不愧是少爺!

「不,我沒問麥克借槍。」聞於逸淡淡地說,「這任務根本用不到麻醉槍,我徒手抓的。」

「啊?」梁忠蔚以為自己聽錯,「真的假的?這怎麼可能?」

「貓在屋頂上,我爬上去一撲,就抓到了。」

「還能這樣?」

聞於逸說得輕描淡寫,梁忠蔚聽得一愣一愣的。

他無法想像這是怎麼做到的,但做出這種事的人是聞於逸,又突然覺得很合理,畢竟這人玩劍與魔法的時候就完全不按常理出牌,NPC要他擊敗BOSS為自己報仇,他直接把BOSS綁了送到NPC面前讓他自己動手。

明明是個資深玩家,卻完全不被玩家的思維所束縛。

又或者,正因為玩了太多遊戲,所以比其他玩家更追求新鮮感和自由度。

「所以你一個任務賺了20賞金?是20嗎?」

「嗯,20賞金,夠買一把手槍嗎?」聞於逸問。

「你問夠不夠的話,那肯定是夠的。」梁忠蔚回答,「最便宜的手槍只要兩賞金,但屁用沒有,射程和威力都一言難盡,我推薦你買三個月前剛出的那款彩虹2雷射手槍,不需要另外買子彈,可以連射,還沒有後坐力,非常適合新手,唯一的問題是遇到裝備雷射盾的玩家,威力會大幅減弱。」

「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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