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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看到信封中那張寫著稿費取款單的條子的時候,張瑾激盪的心,總算是落回了原位,那時常面無表情的臉,也展開了屬於少年人的笑容。

四十元整!

整整比上次多一倍!差不多相當於他一個月的生活費了!

想當初他上初中的時候,由於學校要求帶糧食,四十塊錢就是他和他哥,還有小弟一個月的生活費,其中包括本子筆和菜錢。

或許四十塊錢的稿費,放在後世不算什麼,但在97年,一個工人一個月的工資也才幾百塊錢,這還是高的。有時候有些工種,一個月也就兩三百,或者一百兩百。

所以這四十塊錢對於此刻的張瑾來說,真的很多!

正好學校附近就有一家郵局,看看表知道現在郵局還沒下班,張瑾急忙跑了過去。

可能是因為快下班的時候,郵局裡辦理業務的少,張瑾到來的時候,郵局大廳里,除了工作人員,根本沒外人。

在大廳的工作人員詢問了他要辦理的業務之後,就用他帶著照片的走讀證,幫他取了稿費。

事實上取稿費這樣的大事,在一定程序上是需要個人身份證明,或者戶口薄,或者學生證的,但是,別說是六中,就是整個北津市的高中都沒有個人學生證,自然這條根本實行不了。

幸好這郵局和六中也算是老業務關係了,六中不少老師閒來無事都喜歡發表文章,也有獲得稿費的。一來二去,作為六中鄰居的郵局工作人員,在遇到六中的學生或者老師的時候,對證件方面的要求就不那麼嚴格了。

更何況,學生的走讀證,也是需要學校領導人的蓋章批准的。上面還有照片,這也相當於一定程度上的身份證明。

張瑾順順利利的拿到了四十塊錢的稿費,摸到真實錢的感覺,讓他的心激動的難以平復。

那句話怎麼說的來著,人高興過頭了,就容易樂極生悲。

這不,在之後不到二十分鐘的時間,張瑾就在一個買衣服的地攤上,把自己的稿費花費了精光,順帶還倒貼了三十五塊錢!

雖然一切的起源都來自於孝順,還是一次性給家裡的四位長輩,一人一身摸上去很厚實的毛大衣。

但相加起來近百元的巨款,就這麼花出去了,張瑾的心裡還是有了空蕩蕩的,感覺錢在他兜里還沒焐熱就消失無蹤了。

不過,想到父母和爺爺他們已經兩年沒有新衣服了,張瑾覺得這錢花得不冤枉。

就是,就是手裡的生活費一下子縮減的只有三十五塊,有點讓他難以接受。

「哎呀,買了你絕對不後悔的小伙子。就是南山鎮新建的那批發市場,據說是整個北津市都出名的便宜,都沒我這便宜。我這可是從廣東直接發貨回來的,路費我都沒加。別的不說,你只看這料子,擱市裡的專賣店,那絕對是一件五十上百不帶還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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