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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則已經重新拿了塊潔白的棉布,自痕跡上方擦拭而過,垂眸看了看。

「蜂蠟,這是口紅。」他說。

要知道,這個年代,世界各地,特別是歐洲極其各個大國的附屬地,都熱衷於追隨倫敦的時尚風向。

這時候,歐洲大陸盛行蒼白的妝感,她們認為面色以及口唇的蒼白是不見陽光的貴族淑女的標誌。因此,除去妓/女以外,熱衷於追隨風尚的星洲也很少有人使用艷紅色口紅。

「覺得正常是嗎?」

耳畔的問話使彎下腰的唐燭抬起頭來。

「別移開視線,先生。」青年示意他垂下頭去。

他照做,瞧見對方再次將曼莎的手抬起。

「看見什麼了,唐燭。」

唐燭的視線慌亂地在那些手指上集合,囁嚅道:「口紅填滿了指甲,不,是除外大拇指的四根手指的指甲里。」

這是靠抓握動作從口紅盒內摳/挖出來的。

「完全沒東西?」青年問。

「不、不是,大拇指的指腹反而有很濃的一團口紅膏。她——曼莎是想用拇指將口紅塗勻?她為什麼要這麼做?」問出這句話的同時,唐燭自己似乎也找到了答案。

因為他終於也注意到了這些印記下的東西。

——早在口紅之前,乾澀的血跡已遍布那隻手。

「曼莎掙脫束縛以後,立即用手捂住了傷口,她知道怎麼做能夠減少流血。可某刻,她想到了什麼,於是送開一隻手來做這種事。」付涼快速說,接著,他將女人的手鬆開。

唐燭雖對這條信息完全沒印象,但他知道,男主是去到皇后大街一家口紅店裡才發現了很重要的線索。

劇情進行到這裡,他也終於覺得熟悉了起來。畢竟書中不會仔細描述大偵探午餐吃了什麼,又在書房中與維納實打實談了幾個鐘頭的話。

很多環節,趕路、細碎的人物對話,甚至包括驗屍,沒幾句話便草草寫完。

嗯,再加上原著中付涼的話少得可憐,作為讀者,他當時完全要靠旁白讀懂他對於普通人來說運行飛速的大腦。

上帝知道,現在生動的體驗感使得唐燭多麼滿足,事情發展到這裡,甚至可以說是興奮。

「你怎麼想?」

唐燭怔了怔,手套緩緩指向自己:「啊?問…問我?」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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