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慈陷入沉思。
原身的記憶浮上心頭,她將附近的環境思索了一圈, 大概有了個注意。
「我,我去幫你找身衣服, 」任慈說,「你站在這裡別動,好嗎?」
對方沒有任何反應。
任慈退後兩步,又往前走了兩步, 弗蘭肯斯坦除卻眼珠子始終盯著任慈外,沒有任何要行動的意思。
估計是不會動了。
就算他要走……任慈也沒辦法,她總不能和他在這兒乾耗吧!
任慈決定去去就來。
她立刻轉身, 拔腿跑出下水道。
走到地上,是泰晤士河的碼頭。
任慈記得,原身闖入碼頭,是看到有幾個盜賊翻進了碼頭。她好心到門房出言提醒,可門房一看是個穿得又髒又舊的華裔小姑娘, 連罵幾句晦氣,還拿東西要砸她趕她走。
你不仁我不義了!
趁著夜色, 任慈找到那幾名盜賊翻牆的位置,學著他們的方式翻了進去。
而且,任慈直奔碼頭門口的門房。
深更半夜,門房還在臥室里打呼嚕,估計喝了不少。她躡手躡腳鑽進去,扯下了他掛在門口的外套,又摸到了一塊毛巾。
臨走前,任慈還深吸口氣:好香!
她半隻腳都踏出門口了,任慈又原路折返,摸上了桌面。
是一根剩下的燻肉乾。
不錯。
任慈有主意了。
她把燻肉掰成了三段,與兜里的葡萄乾麵包放在了一起。
趁著門房還在呼呼大睡,任慈又偷摸翻牆離開,再次折返回下水道。
弗蘭肯斯坦還在。
他只是從站著變成了坐下,靠在牆邊,全然不顧地上骯髒惡臭。直至任慈的腳步聲傳來,弗蘭肯斯坦才因本能而循聲轉過眼珠。
任慈走到他面前,拿出一截肉乾。
用鹽和香料醃製過的熟肉,和死在下水道的死狗氣味自然迥然不同。既然弗蘭肯斯坦是拿人類的屍體拼接而成的,那麼任慈大膽推測,他應該也保留著人類的本能——對熟食的追求是刻在DNA里的。
果不其然,弗蘭肯斯坦玻璃般的眼珠立刻轉移到任慈手掌心。
「你想要這個嗎?」任慈晃了晃肉乾。
怪物徑直站了起來。
他個子極高,任慈目測至少一米八五靠上——要知道這可是十九世紀!已經遠超了平均男性身高。
不知道是不是瘋狂科學家故意找的個子高的屍體做原材料,總之當他靠近時,任慈還是感到了幾分緊張。
弗蘭肯斯坦彎下腰,伸手就要搶任慈手中的肉乾。
但任慈比他更靈巧,她右手一松,食物就直接掉進了口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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