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工作時不能穿,因為皮鞋跑得不夠快,我得跑再快些,才能拿到最後一筆工資。鞋子還是放在家中,等去美國再穿吧。」
任慈看到最後,微微一愣。
跑得不夠快?
她合攏日記起身,走出臥室。
在弗蘭肯斯坦的注視下,她拿著日記穿過客廳,走到玄關。拉開門邊的鞋櫃,任慈一眼就看到了那雙鞋。
亞歷克斯沒在日記中記載新鞋什麼模樣,但是在所有質樸的普通鞋子之間,那雙用鞋油打點到鋥光瓦亮的皮鞋實在是顯眼。
她把鞋子從鞋櫃中拿出來。
下一刻,坐在沙發上的弗蘭肯斯坦猛然起身。
怪物的動作非常激動,他直接站立,沙發因此而向後挪動,發出刺耳的「嘎吱」聲響。
這把任慈嚇了一跳,她轉過頭,再次看到弗蘭肯斯坦就這麼直挺挺地向前倒下去。
「小心!」
這下任慈顧不得什麼鞋了。
幸而亞歷克斯的公寓不是很大,任慈反應極其迅速,她一個健步衝到弗蘭肯斯坦面前,艱難地用肩膀撐住他高大的身軀,半是攙扶著、半是被弗蘭肯斯坦扯著,二人一同向後栽回沙發上。
「你沒事吧?!」任慈在他懷中抬頭。
弗蘭肯斯坦沉默地伸出手。
他牢牢抓住了任慈拿著新鞋子的手腕,圍巾之下,眉心深深擰起,淺色的眼眸緊緊盯著那雙鞋。
和他看到喬納森的手套時一模一樣。
看來,關鍵道具就是這雙鞋沒錯了。
「那你拿著,」任慈乾脆把鞋子送到弗蘭肯斯坦手中,「我們回去試穿,好不好?」
弗蘭肯斯坦小心翼翼地接過那雙鞋。
他一手拿著鞋子,另一隻手抓緊了任慈的手腕。冰藍色的眼眸從鞋子轉向任慈,在意變成了擔憂。
怪物歪了歪頭:「任慈,疼?」
意思就是問她摔疼了沒有。
任慈莞爾,拍了拍弗蘭肯斯坦結實的胸膛。
該說不說,維克多·弗蘭肯斯坦博士給怪物挑的零件都不錯。雖然是用不同人屍體拼成了肉()身,但他的身軀比例堪稱完美。
連肌肉也是一樣——高挑修長,看上去並不是壯碩類型。但怪物卻相當具有力量,摸上去也是該有的一塊也不少。
「不疼。」任慈安撫道,「我要把日記給洛伊斯小姐,你介意嗎?」
她晃了晃手中的日記,弗蘭肯斯坦只是眨了眨眼,沒做出任何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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