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墨承影一眼肯定,刑部侍郎將驚堂木一拍。
審理正式開始。
程員外、城門候以及他們的爪牙,身負多項罪名,斬立決是毋庸置疑的。
關於六個孩子的判決,諸位已經在衙門爭論過半宿。
御史中丞認為該給幼子以改正之機,大理寺附議,認為無重判前例,三法司主張主犯應以絞監候、主從犯笞三十、刺配、從犯笞三十、終身監禁。
沈雁歸昨夜舌戰群儒,「凡事皆從無到有,沒有先例就開先例。」
他們原瞧著王妃溫柔和善,沒想到論事毫不留情。
御史中丞道:「我大夏以仁孝治國,重罰稚子,容易落下殘暴不仁的名聲。」
沈雁歸寸步不讓:「仁孝治國,該是對良善者仁,而非無原則『仁』,私以為,凡窮凶極惡之輩,無論耄耋或黃口,都該嚴刑以懲!有惡不除,如養猛虎,那才是真正的殘暴不仁。」
刑部侍郎道:「王妃有所不知,那幾個小兒頗有『膽識』,覺得『腦袋落地碗口疤,死不過片刻之事』,無懼無畏得很,倒不如讓他們活著,一生受累贖罪。」
沈雁歸不同意,「他們無懼無畏不過是因為篤定自己不會死,真是死到臨頭,還敢如此大言不慚,那才是真的無懼無畏。」
墨承影開口:「我倒是認同此話。」他眼神指向刑部侍郎。
沈雁歸倒是不信自家夫君會輕易從輕發落,所以也沒有反駁,且聽他繼續道:「畜生不分大小,斬首於程家孽障而言,還是太輕了,腰斬吧。」
既然要開創先例,便得要重罰,以儆效尤。
程家小兒定腰斬,兩名主從犯絞立決。
三名從犯因檢舉書院其他欺凌同窗的學子、指控無良夫子有功,判絞監候。
絞監候需要將案犯監禁,等候到秋後,再根據具體情況予以具體處理,雖未當場處置,但這是沈雁歸親自督辦的第一樁案子,即便到了秋後,這三人也是難逃一死。
正所謂「養不教,父之過」,程家已經全部處置,其餘五名少年如此猖狂,父母難辭其咎,衙門追查其族,責令其所在地父母官,於五日內查清本家情況。
若有作奸犯科者,應從嚴從重處罰,無錯,因其子之過,當眾笞一百。
州縣父母官若有包庇者,皆同罪論處。
本案影響較大,沈雁歸提議將其作為典型案卷,發給各州縣審閱,來日若有類似情況,當處以同等極刑。
至於知縣,他罪行累累、擢髮難數,抄家車裂,其族中成年男子一律流放三千里。
該殺的殺完,便到了其他人的審判。
春山書院涉及欺凌同窗的學子,一律剝奪其入朝為官的資格,永不許入京,情節嚴重者,當眾笞五十,父母連坐,且處以不同數額的罰銀。
書院那些作威作福、唯利是圖的夫子,輕者抄家,嚴重刺配。
若有似范見者,背負人命、干擾科舉取士,亦予以斬立決。
由於此次大小全抓全管,牽涉人廣,新人父母官未到任,大理寺和刑部分開坐堂,連審三日,仍未結束。
「沒想到下面人作惡,春山書院院長竟是無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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