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唐晴沒去網吧,自己拎著書包吊兒郎當地往家走。
路過小胡同時,見到一群校外的女混混正堵著兩個穿著七中校服的人。
她們學校的?唐晴挑挑眉,停在了巷子口。
還有人敢在她的地盤欺負七中的人?
雌性動物總是有領地意識的。
並非唐晴多想替別人出頭,她只是不能讓別的女人在她的領地撒野罷了。
於是唐晴先是給自己的小妹們發去消息,讓她們快些過來支援。
接著揚聲喊了一嗓子:「住手!」
然後把書包單手甩到了左肩上,帥極了,完全裝到位了。
她先禮後兵。不過那群人並不吃這一套,直接上手。
唐晴也不是好惹的,她很少親自動手,但打起架來不要命,像只脫籠的瘋狼。
寡不敵眾,身上掛了點彩,好在姐妹們及時到來。
打走了那群校外的混混。
巷子裡那兩個人,一個胖得流油,瑟縮著蜷縮在牆角,身上還有女人的尿液。
被侮辱得不輕。
不過衣服褲子都穿得好好的。
估計是那群女人看他是個肥豬坦克不感興趣,欺負一頓搶了錢就將其放在一邊。
也虧在這個胖子在,拖延了時間。
不然那群女人肯定要輪著把李毓秀玩了。
小巷子有些偏僻,沒什麼路人,李毓秀死了都沒處說理。
唐晴就這樣在李毓秀還沒被強女乾的時候碰巧救下了他。
自那之後兩人日日混在一起。
唐晴還帶他學會了抽菸喝酒逃課泡網吧。
有時帶他出去打架,那些小妹們也會管他叫上一句「姐夫」。
這也是唐晴為什麼那般喜歡劉意。
帶壞好學生,是會上癮的。
這種快感別的戀愛給不了她。
後來呢……
李毓秀只讀了一年就回到大城市去了。
唐晴當時年少輕狂,愛得熱烈、奮不顧身。
她追上李毓秀,拉著他的手說:「留下來好嘛?就當是為了我。」
可李毓秀只是搖搖頭扒開了她的手,說:「我們本身就不是一個世界的人,永遠都不會有結果的。現在我要回家了。」
唐晴不敢置信地晃著頭,「那這些日子都算什麼?耍我嗎?」
李毓秀淡著臉,「我們只是朋友而已。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我們從來沒有說過在一起這類的話。」<="<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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