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去跟接余自得案子的捕手們了解一下情況。」明櫻道。
余自得就是那個黑吃黑的捕手,因為壞了這行的規矩,想抓他的捕手很多,一共有十人接了任務。
因此性質跟其他案子有些不同,其他案子大家都想從別人那裡套消息,余自得的案子,大家卻樂意分享。
早點抓到余自得,震住心存僥倖的人,對捕手們來說也是一種保護。
「我去抓朱大喜。」
斯圖的人不敢靠近衙門,明櫻讓胡風在這裡等其他捕手,她則從後門悄悄離開了。
兩刻鐘後,明櫻出現在東區乞丐聚集的不遠的地方。
她一個小丫頭在街上晃蕩,很快就引起了路人的注意。
「小丫頭,你怎麼一個人?你爹娘呢?」有好心的大娘問道。
明櫻哭道:「爹娘死了,叔叔不見了,大娘,有沒有看到我叔叔?」
原來是跟家人走散了,可憐哦,大娘滿心不忍,「你叔叔叫什麼名字,長什麼樣?」
「風叔叔,長……這麼高!」明櫻哭著比劃了一下。
就知道叫風叔叔,長這麼高,這怎麼找人?大娘很為難,「你叫什麼名字?」
「我叫月兒,小月兒。」
「小月兒,大娘帶你去衙門好不好?」好心大娘想讓衙門的人幫忙找。
同行的大伯一把拉住她,「別爛好心了,小心沾上脫不了手。」
大娘頓時猶豫了,這裡是東區,乞丐聚堆的地方,要是有個乞丐來乞討,你若心軟給了幾個銅板,立馬會有一堆乞丐跑出來攔住你,不給銅板不讓走。
這事大娘聽過好幾次,萬一這小丫頭也是這樣的,那可就麻煩了。
「小月兒,你要是等不到你風叔叔,就去衙門,要是不知道怎麼去,就問人知道嗎?」大娘說完便被大伯拉走了。
明櫻鬆口氣,她還真怕這大娘把她送去衙門。
「叔叔,有見過我叔叔嗎?」
「大伯,有見過我叔叔嗎?」
明櫻本就瘦小,身上穿的也是洗白的舊衣裳,不用裝扮就跟乞丐差不多了,除了比乞丐乾淨點。
她一路裝哭一路問人,扮成與家人走失、最容易吸引人販子注意的小可憐。
半個時辰過去,明櫻發覺已經有三道視線在暗處盯著她。<="<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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