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陽道:「不是,我沒有討厭你們。」
「聽說我們離開後不久,你就和外婆一起去改了名字,去掉了自己的姓氏。」
「可能只是一時興起,我也不記得了。」春陽如是說。
季行知沉默許久,說道:「那我們交換一下怎麼樣?」
春陽怔愣抬起頭,「交換什麼?」
「你告訴我,當時為什麼堅持改名字。我也告訴你,這段時間,我頻繁夢到關於你的那些夢。」
聞言,春陽渾身僵硬,臉色煞白。
夢?什麼夢?
是那些和她夢裡一樣的夢?還是其他什麼?
春陽眼眶濕潤,冷風吹得她打了個寒顫,聲音乾澀地問:「什麼夢?」
季行知抬眸看向遠方,「你先告訴我,為什麼改名字。」
春陽抿緊唇瓣,季行知為什麼執著於這個問題,春陽不清楚,但是她的確不是像她說的那樣,不記得他們回來、不記得自己為什麼去掉姓氏的事情。
儘管已經過去十一年,春陽依舊把那天的事情,記得很清楚。
爸媽離婚在春陽三歲的時候,趙希蘭拿到她的撫養權,但是沒有穩定的經濟來源養活春陽,就暫時把她送到外婆家,之後就去了大城市打拼。
大城市機會多,賺得錢多,相對應屬於自己的時間、維持生活的經濟都會相應地產生變化,導致除了每月往家裡寄錢,她實在分身乏術,無法將春陽接到身邊。
那個時候,春陽還有姓,叫陸春陽。
她太小了,不能明白和父母分開意味著什麼,總以為和以前一樣,他們只是出去上班,天黑就會回來。
春陽等了好久,在家裡等,在幼兒園等,在每一個夜晚等,即使外婆無數次告訴她,爸爸媽媽暫時不會回來,即使在手機和爸爸媽媽通過電話,得到的只是一堆精緻的玩具,她依然不放棄。
五歲那年,外婆高高興興抱著她,跟她說:「媽媽馬上就要回來了,還給你帶了一個哥哥。」
春陽太開心了,在家裡翻箱倒櫃,找到了自己最喜歡的裙子,滿心期待地等著媽媽和不認識的哥哥回來。
可是大人很自負,以為小孩子什麼都不懂,在媽媽回來的前一天,他們像看熱鬧似的湊在春陽的家,玩笑似的說著一些話。
「聽說希蘭新找了一個,也是二婚,還有個兒子呢!」
「真的假的?那他們回來不會商量結婚的事吧?」
「我估計是,男方家裡做生意,有點小錢,但是生意還不穩定。」
「這回要順便把春陽接過去?那可就享福咯!」
「享什麼福啊?男方帶著一個兒子呢!本來離了婚帶個女兒就不好再找,男方能同意把春陽接過去?」
「別說女方離婚帶一個女兒,就是男方離婚帶一個女兒都不好找,那不是白白給別人家養了嗎?」
「就算同意把春陽接過去,你看吧,男方家裡指不定多嫌棄呢,到時候娘倆都得受委屈。」
「說起來,春陽她爸還挺聰明,離婚帶小孩和不帶小孩那是完全不一樣,春陽的撫養權他掙都沒掙呢。」
「所以說啊,早知道要離婚,幹嘛生個孩子當累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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