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ck!怎麼訂那麼早的機票?」許臨風罵了一句,推著他到卡座。
鍾遇宵是個玩咖,但極有原則,第二天要早起,那他前一天晚上必定在十點之前休息。
許臨風一直覺得他的變態自制力有當苦行僧的潛力。
別說,鍾遇宵看起來真挺正經的,尤其是戴上眼鏡的時候,渾身散發著書卷氣,那個詞怎麼說的來著,斯文敗類,簡直就是為鍾遇宵量身打造的。
「家裡訂的票。」
他和許臨風是幾年前認識的,兩人在上流社會的家世圈子裡打過照面,異國他鄉又是同一個學校,一來二去就玩成了狐朋狗友。
鍾遇宵接過他遞來的酒杯,褐色的酒液散發著辛辣的氣息,一聞就知道度數不低。
他沒喝,順手放回了桌上。
許臨風打了個手勢,酒吧里的音樂聲立馬調低,連帶著哄鬧熱烈的氣氛都冷卻了幾分,交纏熱舞的身影分開,無數道視線落在卡座上。
絕大部分視線都集中在鍾遇宵身上,火熱又痴迷,要是眼神帶著鉤子,鍾遇宵身上的衣服已經被扒光了。
許臨風推開靠過來的伴兒,把自己摔進沙發里,腳往桌上一搭,「刺啦」一聲,桌子歪了歪,酒瓶叮叮噹噹,一瓶成千上萬的酒,頃刻間就摔了十幾瓶。
「啊啊啊你走了,就剩我一個人在異國他鄉,我可怎麼辦啊!」
許臨風哀嚎了一聲,轉頭埋進女人柔軟的胸里。
白花花的乳·肉晃得人眼暈,鍾遇宵移開視線,把玩著剛取下的眼鏡:「我哥安排的,要不你去找他說道說道,多給你訂張票?」
他和許臨風性取向不同,他彎的,而許臨風偏愛大胸美女,要是擱在國內,他倆指定玩不到一起去。
許臨風打了個哆嗦,立馬收了假模假樣的哭嚎,連連擺手:「可別,我可惹不起你哥。」
鍾遇宵失笑:「他又不是豺狼虎豹。」
當然不是豺狼虎豹,鍾大少鍾知禮,那是牛鬼蛇神都不敢惹的大魔王。
許臨風暗自咋舌,他前腳去找鍾知禮搶人,後腳就能被他爹吊起來打到皮開肉綻,草蓆一卷,扔到鍾家大門前求和。
在豪門圈子裡,鍾知禮是個活生生的異類,鍾家兩兄弟對比起來,鍾遇宵堪稱和藹可親。
「你為什麼突然要回國?」
鍾遇宵比他出國還早,在國外待了六七年,寫作讀書深造,讀作肆意玩鬧。
長得帥,身材好,不看家世,也有數不清的人想往他床上爬,鍾遇宵來者不拒,是圈子裡的天菜,總結——他是一個玩得很開的gay。
「玩夠了?」
「家裡讓回去,說我老大不小了,該結婚了。」
許臨風呆住:「啊?結婚?」
這個詞離鍾遇宵太遠了,遊戲人間的風流浪子要踏入婚姻的墳墓,這比告訴他太陽打西邊出來更難以置信。
「你才27,就被催婚了?」
想到和鍾知禮的通話內容,鍾遇宵也覺得荒唐:「我的未婚夫恨嫁,家裡讓我回去娶他。」
關於鍾遇宵的未婚夫,是有這麼個傳聞,具體的許臨風不清楚,只知道那是在十幾年前的私人酒會上,剛幾歲的鐘遇宵被郗家訂下了娃娃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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