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盡藍:「真的?你願意拿我的錢?我割十次,我想先給你轉一千萬。」
「李盡藍!!」她氣得轉身打他。
他從中辨認出她是開玩笑的態度。
「姐。」他突然正色,「我把名下的所有資產都轉給你好不好?合同我會儘快擬好, 有些多,讓文森佐帶你去辦。然後我們就回國, 回北京做生意,國外這邊有李紜的父親管著。」
「前者不行,後者可以。」謝欺花懶洋洋地打了個哈欠,「你姐我的錢都多到用之不竭了,需要那麼多錢嗎?再說了,你是做生意的人,錢在你的手上能生錢,在我手上只能吃灰。」
怕李盡藍多想,她又補充一句,「你都是我的,你的錢肯定也是我的。」
他高興的:「我喜歡你花我的錢。」
「那就乖一點,不然不花你的錢。」
非要別人花他的錢才肯罷休,這種人就是找抽、就是犯賤。這麼賤的男人竟然是她的弟弟,謝欺花心無餘也力不足,她就著賤人溫暖寬闊的懷抱好好休息吧。閉眼睜眼又是新的一天。
這幾日,李盡藍忙碌於權利交接的事宜,謝欺花被他求著煩了,接受了他的一些轉贈合同。很快到了開庭的時間,謝欺花再次見到了李映重。
可喜可賀,這個人還活著,但是精神狀態也十分差勁。他似乎不能理解,她明明知道李盡藍的真面目,為什麼不肯拋棄他,說實話他想得太多了。
李盡藍是她養大的,養孩子就和養狗一樣,在謝欺花看來也沒什麼區別。他脾氣有點壞了,上街容易咬著人,給他套個項圈不就行了?李盡藍還比狗聰明多了,會給她燒飯吃,會伺候她日常起居,床上也弄得她舒舒服服的,很多男人就連某一點都做不到。
她沒有刻意物化誰,李盡藍本人也很喜歡當狗,每每在她腿間搖尾乞憐,一點臉面都不要。謝欺花很清楚,她和李盡藍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他是她養出來的,活該給她欺負一輩子。
李映重當然不能明白。世界上不能明白的事多了去了,有些時候即便有血緣也不一定有愛,但沒有血緣的人就一定沒有愛嗎?不是的,李盡藍、李平璽和她,三人共同生活了十餘載。
有這些歲月的奠基。
怎麼可能沒有愛?
可連結三人的究竟是怎樣的愛?
難道有些情感不該分得那麼清?
她又想到李盡藍曾經說過的話。
準確的說,是混淆是非的蠱惑。
【就和我們一起生活,不好麼?】
曾經固守己見的傳統觀念,如今似乎真的在他一次次的撞擊下鬆懈。和他們倆生活在一起,不好麼?李盡藍沒有哪裡不討她喜歡,他們還是那種關係,而平璽更是不願意離家的孩子。
可將來呢,以後呢?誰能保證他們倆兄弟中的誰不會後悔?李盡藍,她倒不懷疑他的痴心。可平璽畢竟那麼年輕。如果他被這個家庭耽誤了去,以後指責她這個做姐姐的失職怎麼辦?
總之,敲定了回國的時間,她也得好好考慮和平璽的關係了。好在李映重案已塵埃落定,必然是死刑。即便警方找不到他陷害李家三兄弟的證據,他謀殺了整趟航班的乘客也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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