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紅蕭今天穿的是出門見客的衣服,她要去相親,出門之前,把水果給孩子們分一分,不在院裡的也留了一份。
「林知,你這又是上山又是送果,不耽誤你時間嗎?」曾紅蕭問道。
林知把騰空的筐子磕掉樹枝樹葉:「我現在一個星期出一次海,閒得很,來你這路不近,本想蹭頓午飯的。」
曾紅蕭過意不去,她本身不想去相親,唐突的問了句:「相親可以帶親朋好友,我沒什麼人能帶,你願意去嗎?」
林知求之不得:「那我陪你去一趟。」
有人陪同,曾紅蕭壯了膽,自嘲起來:「其實我不想相親的,我有工作,有地方住,不愁生活,實在不想和個陌生人再組建家庭。」
林知理解她不想相親,但不理解她為什麼不拒絕:「況詠梅找到你,你拒絕的乾脆些呀,為什麼要答應?」
曾紅蕭發怔:「以前我愛人還在的時候,就說我心腸太軟,人太傻,不適合在單位里勾心鬥角,所以我在福利院做的很開心,孩子們都好相處,我就是覺得況詠梅挺可憐的,丈夫不愛她,婆婆勸她離婚,她在那個家裡沒感受過溫暖,她說我去一趟,她好跟人家交代,成不成都不礙事,我想就去一下吧。」
林知聽了無動於衷,在末世絕對不能可憐別人,她早就免疫了。
「你了解況詠梅嗎?」林知問。
曾紅蕭搖搖頭:「雖然是親戚,但我跟她不走心,關係算不上好。」
林知點頭:「你要不能改,就在福利院上班挺好的。」
曾紅蕭知道自己軟心腸不投林知的喜好,但這真不是輕易改得好的:「我勸過況詠梅離婚算了,但是她說,都堅持十年了,放棄成本太大,她接受不了。」
林知不這樣想:「都浪費十年了,還想浪費下去,害人害己。」
約定的地點沒等到人,時間超出了一會,曾紅蕭慶幸:「正好不想見,林知,我請你吃飯去。」
林知也餓了,兩人在國營飯店要了兩碗面吃了,回到福利院,孩子們說醫院打來電話,肖長嶺被派出所帶走,況詠梅報的警,說肖長嶺打她。
肖長嶺和曾紅蕭算親戚,所以通知她,林知和曾紅蕭一起去派出所,派出所說證據不足算民事糾紛,已經給人放了,又趕到醫院,況詠梅情緒激動加上腦震盪不輕,在半路暈過去還沒醒。
肖長嶺不見人,路慶芳已經來了,醫院不能大聲喧譁,她壓的低低的哭聲:「長嶺從小到大,就沒對女孩子動過手,況詠梅和他吵得最凶的那次,他都沒動一個手指頭,不可能是他打的,我真是一步錯,害人害己啊。」<="<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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