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麥應承,然後周曉晴招手攔下一輛紅色的奧拓計程車。
不等對方開口,她就先說:「我還要幫我媽買點東西,曉晴你先去吃飯吧,別讓你爸等火了。」
周爸爸是有點暴脾氣,周曉晴就沒勸,道了聲明天見,紅色奧拓就飛馳而去。
而重回千禧的林麥,走到校門口的小吃攤旁。
糯米、紅糖和白芝麻搓成團兒,炸成的酥糯糖油果子串;後來幾乎失傳的,由十幾種材料伴豬油炒制而成的香滑濃郁的三合泥;還有爽口即化的扁擔豆花兒。
從前望眼欲穿卻總捨不得買,現在她摸出兜里剩餘的錢,統統一式兩份打包好。
恰好,34路雙層公交車靠站,林麥交了學生票坐到第二層最後一排。
33歲的林麥回到10歲林麥的身體裡,提著「見面禮」,馬上就要見到這年33歲的母親。
這一次,她絕對不要再後悔。
她會親手把媽媽拉出上輩子的泥潭。
第2章 春熙夜市
公交車搖搖晃晃,跨過錦江,穿越城中村,來到高樓四起的一環路。
林麥聽著售票阿姨,一站站地人工播報站台,更加確定了自己重生的事實。
車窗倒映出十歲小女孩瘦弱的身軀,她盯著縮水的自己,輕輕嘆了口氣。
怎麼就多倒回去這麼多年呢?
直接回到初一那年就好了,她就能一步到位,立馬帶著媽媽遠離渣爹那一家子了!
現在,且不說父親還沒犯原則性的錯誤,自己也還是個幼稚小學生。甚至,從小跟著外公外婆長大的她,跟父母特別疏遠,連熟人都談不上。
如果貿然讓媽媽離婚,得被當成瘋了,再挨一頓混合雙打吧……
此事只能從長計議。
那麼,林麥思考起來,要勸一個人離婚得具備哪些必要條件呢?
首先至少得和這個人非常親密。
通常,人有心事都最先和知心朋友訴說,家人未必是首選。
上輩子,林麥為了遠離父親,乾脆不回家,就把母親也一起給隔斷了。
母親有什麼事,都跟她的乾親老姐妹商量,結果就是母親被一堆白眼狼給吸血。自己怎麼勸都沒用,母親已經被徹底洗腦。
這一次自己來做媽媽的知心姐妹!
思及此,林麥顧不上去欣賞千禧風貌,從書包里拿出紙筆開始規劃。
1.先跟媽媽建立以前沒有的親密關係
關心她、誇獎她、陪伴她、理解她、愛護她、糖衣炮彈丟向她,最最最重要的是,要讓媽媽知道自己最愛她!
要打動一個不喜歡你的人也許不容易,但要打動自己的媽媽,卻易如反掌。
只要你肯主動邁出那一步。
林麥有信心辦到!
那和媽媽變得親密後呢?應該還得讓她沒有後顧之憂。
上輩子,父母吵得最凶的時候,除了初中那次,就是在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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