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麥:……救命,這事怎麼還沒過去!
她都33歲了,還要被媽媽懷疑早戀這合適嗎?!
「沒什麼的!我就是下課的時候和黎越討論題,一時沒來得及回答曉晴的問題,才會造成這樣的誤會。」
鍾麥趕緊詳細闡述了,那天「絕交事件」的全過程。
然後她義正詞嚴的起誓:「媽媽,我絕對絕對不可能早戀的!」
「小學男孩多幼稚啊,初中的男生更討人厭,高中我還得考清北呢。」
她堅定地表示:「等我到了清北,才會考慮晚戀看看!」
畢竟她已是33歲高齡,怎麼可能看得上未成年小屁孩兒們。
但大學的話,確實不敢保證。
鍾麥覺得自己這輩子,應該也不會結婚,不過……和男大學生戀愛玩玩的話,沒準她到時候會有點興趣。
因為她上輩子過了27歲,就開始喜歡刷男大學生的視頻,萬一呢?
還是先別把話說太死。
不過,鍾慧儀本來也沒想興師問罪。
她就是從班主任那拿到這個可愛的絕交書,想嚇嚇女兒。
「真的?你保證?」
鍾慧儀佯裝不信,「那萬一你以後早戀了怎麼辦?」
「我要是早戀就考不上清北大——」
最後一個「學」字還沒說出來,鍾麥被媽媽一把捂住嘴巴。
鍾慧儀打斷她:「好了,媽媽相信你,別亂發誓。」
畢竟女兒上輩子是早戀過的,在高中。
雖說這輩子已有變數,但萬一遇見那個「前緣」,她又動心了怎麼辦?她迷信得很,不要女兒亂說話。
鍾麥看媽媽這被嚇住的模樣,撲哧笑出來。
她從來沒見媽媽這麼「後怕」過,覺得怪有意思的。
但媽媽卻瞪她一眼說:「不管你會不會早戀,但你上課走神是事實,接下來媽媽要扣你一個星期的零花錢。」
她現在一天零花錢10塊巨款呢,一周將近100塊!
難怪媽媽剛才收回那50塊時,問她卻不確定,原來在這兒等著呢……
小財迷鍾麥大受打擊。
當晚,她把《絕交書》夾進日記本收藏時,痛心疾首地寫:
「2001年絕版刺客《絕交書》,價值70巨款!」
甚至,鍾麥這晚睡覺都睡得不太踏實,她總覺得心裡欠欠的,像有什麼事不如意。
她覺得很奇怪。不應該啊,她又不是真的小學生,不至於為了70塊心痛這麼久。
直到半夜忽然驚醒。
鍾麥才想起來,她忘記問媽媽打電話的事了!
從她偷聽的內容拼湊,她猜測,是跟林志成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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