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說層層疊疊的設計,單單是裙子上的碎鑽,就足夠抓人眼球。
浮誇但又出奇的和諧。
還有高跟鞋。
不同於現在華國市面上流行的粗跟鞋,這雙鞋是細高跟。
但跟高只有五六厘米的樣子,是小貓跟。
還有手拿包,上面也鑲滿了鑽石。
徐婉寧可以想像到,穿上這套裙子,再搭配上高跟鞋和手拿包,會有多好看。
雖然這不是她平時喜歡的風格,但哪個女人不愛美呢?
饒是在後世見過不少美麗衣裙的徐婉寧,也被深深地吸引住了目光。
古著之所以盛行,是因為這個年代的東西,獨一無二,每到令人窒息。
「婉寧,這件裙子很貴吧?這雙鞋子看起來也不便宜。」
徐婉寧搖頭:「具體價格不知道,但確實不會太便宜。」
「如果我能穿上這樣美的裙子,再搭配上這樣的高跟鞋,該有多好看。」
至於手拿包,則被湯婷直接忽略了。
這個手拿包小巧精緻,固然好看,但就是因為太過精緻的緣故,容量太小,不適用,僅僅只是起到了一個裝飾的作用。
反而顯得有些累贅。
湯婷的話,讓徐婉寧的心裡升起了一個大膽的想法。
這個年代的衣服確實單調,稍微有一點點花色的,都會受到極力追捧。
尤其是那個年代過來的人,受夠了灰黑藍這幾種霧蒙蒙的顏色,都巴不得將鮮艷的顏色穿在身上。
所以,林母根據她的設計做出來的那幾件衣服,還有用她從空間裡拿出來的布料做出來的頭花,才會那麼受歡迎。
如果,她開一家服裝廠,製作一些款式新穎的衣服賣出去,應該能大賺一筆吧?
她在淇州買了兩塊地皮,還沒有想好做什麼,不如嘗試一下開服裝廠和鞋廠。
徐婉寧有預感,這兩樣生意肯定能掙大錢。
她不缺錢花,但是有了賺錢的營生,也不會傻乎乎的往外推就是了。
不同於她不想靠炒房這種捷徑來掙錢,開廠子做生意,才是她賺錢的宗旨。
湯婷見徐婉寧忽然陷入了沉思,不由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婉寧,你在想什麼。」
「沒什麼。」徐婉寧搖了搖頭,「等咱們去了羊城,在招待所安頓下來以後,就讓你試試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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