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沒有資格替徐婉寧和韓蕊做決定,說不立案。
但對方最晚明年年初就要嫁到她家了,如果她選擇立案,往後其他人豈不是都知道,張家的新媳婦兒是一個小偷?
正當張文婷猶豫不堪的時候,張母聞訊找上了門,她甚至沒有問清楚事情的經過,直接一巴掌呼在了張文婷的臉上。
「那是你弟妹,是要跟你弟弟攜手一生的人,你怎麼那麼狠心?你知不知道,你一旦立案,她該怎麼辦?你弟弟又該怎麼辦?咱們家該怎麼辦?」
張母考慮了那麼多,卻唯獨沒有考慮到張文婷這個女兒。
張文婷原本還猶豫著,想自己將化妝品這一部分的虧空和韓蕊的發卡的損失給彌補上,結果張母這一巴掌,將她腦袋裡的水都給打出來了。
「她偷的是化妝店裡的東西,我只是在化妝店打工,我可沒有權利和資格原諒她!您就算想要給她求情,也該去找阿寧,而不是找我!」
張母當然知道化妝店是徐婉寧的。
但換句話說,張文婷是徐婉寧的二嫂,只要她求情,徐婉寧難道還會揪著這件事不成?
再說了,徐婉寧都有那麼多錢了,就算是丟了這些化妝品,也對她沒什麼影響吧?
這是張母理所應當的想法,不過張文婷壓根兒不接茬。
她給了兩個解決方案,第一個,讓那人將被她偷出去的化妝品給還回來,只要化妝店沒有損失,就可以不追究她的責任。
第二個,就是立案,讓她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承擔應有的代價!
張文婷可不管對方選哪一個方案,反正她只需要確保徐婉寧沒有造成損失就成。
但是張母卻不幹了。
東西都已經賣出去了,那個買家早就跑遠了,去哪兒抓人?
第一千二百九十六章 賠償-穿書七零:我有一棟百貨大樓
不過,為了不立案,張母還是托關係將買東西的人找到了。
對方已經扛著兩個麻袋坐上了前往外地的火車。
公安上了火車以後表明來意,對方卻死不承認。
「東西是我通過合法途徑購買的,錢我已經當面給清除了,憑什麼說我也跟盜竊案有關係?我就是個買東西的,我花了錢買了東西,這是正常的手續吧?難道我買東西之前還要問一嘴兒,你的東西該不會是偷來的吧?到哪兒去也沒有這個說法啊!」
對方咬死不承認,公安也暫時拿不出十足的證據證明這些東西就是徐婉寧化妝店裡的。
再說了,對方確實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沒有任何問題。
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公安只好將人放走了。
於是,沒有將貨物拿回來,張文婷的弟妹再一次陷入了困境。
這個時候,韓蕊又給了一個解決方案。
既然她將東西賣掉了,只要將化妝品的錢給夠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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