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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牛彈琴的感覺,往往就是這麼無奈。

是,一件衣服的成本價,普遍在七八十塊錢。

因為布料的價格低,所以這個成本就被壓低了,另外一部分,是陳家父子倆的提成,俗稱手工費。

徐婉寧作為一個老闆,已經十分大方了,提成給得一點也不低。

但成本不能單看這兩方面,還有很多其他因素得綜合考量。

比方說房租。

雖然成衣店的商鋪是徐婉寧名下的房子,她選了一個地理位置和環境都不錯的房子,拿來開成衣店,自己當自己的房東,房租這方面的成本省略了,但真正做生意的,不可能不把這方面考量進去。

還有餐補。

徐婉寧將一日三餐做飯的活計交給了陳嬸子,陳嬸子每十天跟林母報一次帳,一次差不多一百塊錢,一個月算下來就是三百塊錢。

三百塊,在八十年代初,已經算是一筆極大的生活開支了,哪怕頓頓大魚大肉,就四五個人吃,也花不完這麼多錢。

要知道,職級到了徐父這個級別的,一個月到手的工資也才兩百多不到三百塊錢,兩百多塊錢在八十年代,已經是妥妥的高工資了。

而且有的時候逢周六周末,林母要加班趕製衣服,來不及回家折騰著給孩子們做飯,四個孩子就會跟著一起到成衣店來吃飯。

雖然說增加了四個人,但因為都是小孩子,飯量都不算大,不過是添幾雙筷子的事兒,陳嬸子也只是很偶爾才會添加一兩道菜。

即便如此,每次孩子們來的時候,她都會額外跟林母要錢,一次三塊五塊的,也委實不少了。

林母想著,孩子們的到來,確實給陳嬸子的工作增添了負擔,再加上三五塊錢對於如今的她來說不算什麼,於是她每次都給,一直相安無事的。

這些事情,徐婉寧不是不知道,但對於她來說,這都是上不了台面的小事兒,這些錢也都是小錢,沒必要死揪著不放,做生意,眼光還是要往長遠處看,所以哪怕知道陳家一家三口的胃口被餵大了,但徐婉寧一直沒放在心上。

如果不是這次陳家做的事情太過火,觸碰到了徐婉寧的底線,她也不會讓陳嬸子準備帳本。

所以,綜上所述,一件衣服的成本,要綜合考量很多方面的因素,不單單是說布料的成本和手工費這兩件事。

至於一件衣服賣多少錢,能不能賣得出去,這都是徐婉寧這個老闆該操心的,輪不到陳家人來指手畫腳。

更何況,這次的損失已然造成,為了維護成衣店的口碑,徐婉寧不得不讓步賠償,賠償的錢總不能從她的私人荷包里出吧?必須得讓犯了錯的人來承擔這個損失。

別說陳家賠償了七千五百塊錢,夠不夠徐婉寧賠償顧客的還不一定呢!<="<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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