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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平時休假,也更願意到他那兒睡客房。

所以這裡就閒置下來了。

當初陳最說過,蕭明德有的,蕭遠橋都給他準備了。

所以,現在這一套房子,對應的就是家裡的那一套。

黃女士很快就來敲門,陳最去開門。

只是這一次,來的人不僅僅是黃女士,還有一個和黃女士年紀不相上下的男人。

是黃女士的丈夫。

姜楠看向陳最,似乎意識到什麼。

這個想法,在黃女士的丈夫不斷向陳最介紹自己和自己的公司之後,得到了印證。

姜楠有些想笑。

但陳最處理得遊刃有餘。

從小隻要那些什麼公司老總知道他和蕭家的關係,就會開始熱情相待。

陳最都已經習慣了,也已經從一開始的不知所措,到後來的應對自如。

熟練地把話題扯開,黃女士的丈夫顯然也知道對方並不太想聊工作的事,雖然有些遺憾,但好在拿到了對方的手機號碼。

「陳先生是想了解鄒明朗的事?」黃女士的丈夫何先生問道。

陳最點了點,「剛才我們在樓下聽到黃女士用鄒明朗來嚇唬小孩。」

何先生看了一眼自己的妻子,黃女士有些尷尬地笑了笑,「讓二位見笑了。」

何先生說道:「鄒明朗就住在23樓,他這個人……有點奇怪。」

「怎麼奇怪?」姜楠好奇地追問。

「他對小孩的關注格外強烈,有時候可以一整個下午待在小區樓下盯著玩鬧的孩子。」何先生說道。

黃女士立馬補充說道:「有一次我親眼看見他盯著幾個小孩,臉上的笑很古怪。我當時就被嚇了一跳,然後拉著我的孩子走了。」

陳最問道:「那小孩為什麼會怕他的名字?」

「就一年前有一次,鄒明朗不知道發什麼瘋,抱起一個小女孩就到角落。要不是小女孩哭得太大聲,正在玩手機的家長發現了,恐怕真要遭殃。」

黃女士給陳最和姜楠說一年前的事情,繪聲繪色,「鄒明朗竟然把那小女孩的褲子給脫了……」

「當時,小女孩家長發現的時候,差點都要崩潰了。等帶著孩子去做檢查,發現鄒明朗還沒來得及對小女孩做什麼之後,小女孩的家長才帶了一群人到鄒明朗家,把人狠狠教訓了一頓,然後把他告上法庭。」

「只不過,因為那個角落是監控死角,監控里只能顯示他把一個小女孩拉走了。而且,小女孩的褲子被脫的畫面,也只有小女孩的父親看見。再加上他們還把鄒明朗打進了醫院。於是,這個案子就不了了之了。」

姜楠聽得眉頭緊皺。

「再後來,小女孩那家人見沒辦法讓鄒明朗坐牢,就乾脆用了點手段,到處宣傳他是戀/童/癖。小孩子們雖然不知道這個詞語是什麼意思,但就跟我們小時候家長總是用狼外婆和警察叔叔來嚇唬我們一樣,對鄒明朗產生了懼意。」

黃女士繼續說道:「後來鄒明朗還反咬一口,把那些平時會說他的人一起告上法庭,說是損壞他的名譽權。這件官司之後,大家就把鄒明朗喊成『鄒叔叔』,沒有連名帶姓,避免惹上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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