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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曼依坐起身。「這是什麼地方?」

「這是凱哥的地盤,凱哥你知道吧?來到這裡要是賺不夠錢別想著出去。」一個年紀大一點的姐姐說道。

「你們在這裡多久了?」

琴姐指著屋子裡的人介紹起來,「她叫悅涵,是十幾歲被拐來的,在這裡做了七八年了。這個叫小美,是被未婚夫賣過來的,來了有一年多,我是自己來的,已經快五年了。」

林曼依很驚訝,「你怎麼是自己來的?」

「我老公欠了凱哥的錢,後來他死了,凱哥就找上我,當時我孤兒寡母,我怕他對我兒子下手,我就自己主動提出來在這裡給他賺錢,然後他答應每月給我兒子生活費,一直給到他十八歲,那時我也人老珠黃,幹不了了。」

「那你兒子今年多大了?」

「十二。」

「你們在這裡都做什麼?」林曼依問。

」陪酒、陪玩、陪睡。這個要看你自己的意願,凱哥不強迫的,因為陪睡賺錢多,所以我乾的是陪睡,她們兩個只陪酒。」

林曼依的目光掃了眼牆角里一言不發的悅涵,發現她的手腕上有一個手環,而其他人都沒有。

琴姐壓低聲音說道:「悅涵有功夫,這裡的人怕她逃跑,所以給她戴上了手環。」

林曼依微微點頭,這三個人裡邊,只有悅涵從她醒來到現在一言不發,沉默得讓人害怕。而她也是這三個人裡面長得最標誌的女孩,真是可惜了,被弄到這種地方來。

這時門開了,一個留著小鬍子,五官帥氣的男人走了進來,身後跟著兩個保鏢。

「你就是林福的女兒?果然是個美人坯子。」吳凱捋了捋小鬍子,「你知道讓你來做什麼嗎?」

林曼依看著吳凱,跟她想像的不太一樣,她以為吳凱會是個猥瑣的小混混,沒想到他自帶三分儒雅七分野性,不僅長得不像壞人,還有幾分正氣。

「你要多少錢能放了我?」林曼依問道。

吳凱微微愣住,「想跟我談條件?」

「不行嗎?」

「行。」吳凱伸出五指,「我要這個數,錢到放人。」

「五十萬?」

「開什麼玩笑,那是你弟弟的價格,如果是你的話,就要五百萬,還必須是美金。」

林曼依神情一凜,「你真是獅子大開口啊?」

吳凱戲謔一笑,「這是我的地盤,想跟我談條件,當然要聽我的。」

「你就不怕我出去了報警?」

「報警?」吳凱像聽到了天大的笑話,「你們都是為了還債來的,項目自選而且都簽了協議,警察能把我怎麼樣?倒是你應該為你家裡人考慮一下,曼哈頓每天發生那麼多槍擊案,還有許多為了錢什麼都能幹的流浪漢,警察根本管不過來。」

林曼依覺得是自己天真了,吳凱能在這一帶混成大哥,一定有他過人的手段和人脈,看來她只能選擇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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