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愣,頓時生氣起來:「這怎麼能一樣?蓓絲是人呀!你怎麼能拿她和那些東西比?而且可能你告白了……她就會回應你啊!」
「你也知道她是人,為什麼不尊重她?為什麼要利用她的失憶?你覺得她把丈夫忘了,我就能趁虛而入——也能不能尊重一下我?」創造士用他的細眼睛斜我,「而且,為什麼我喜歡她,她就必須有回應?被我選中是什麼無上的光榮嗎?我出於個人理由對她懷有好感,她沒有任何義務對此作出回應。而對我來說,我喜歡她,去見她,見到她,這就是『喜歡』的過程。」
「……那她不喜歡你的時候,你就不難過嗎?」我說。
「彩虹出現在哪裡都是彩虹——難道你只喜歡落在你頭頂的彩虹嗎?」他又反問我。
說完,創造士轉身邁開步子:「你話真多,我不高興,不想背你了,你自己走吧。」
他頭也不回地大步往前去了。我剛要跟過去,轉頭看到旁邊的樹梢上掛著一顆甜漿泡,沒有那麼紅,個頭也很小,怪不得剛才沒有被創造士發現。
我伸手把它摘下來,放進嘴裡,小心地咬開。果然和創造士說的一樣,甜漿泡失去水分之後,糖分全都滲進果肉里;冰冷的冬雪讓它變得又沙又綿,比新鮮的果子好吃多了。
但是,這對甜漿泡來說是好事嗎?如果它能選擇,它更願意活在溫暖的,雨水充沛的秋天,還是冰涼乾燥,卻能讓它變得更甜的冬天?
我想了又想,總覺得創造士的話有些對,又有些不太對。我看看手裡光禿禿的果梗,湊過去對它說:「我喜歡你,你真好吃。」
第18章 呵,男人
我和創造士一前一後回家了。伊摩問我們去哪兒了,為什麼上個街還能把衣服弄得這麼濕。創造士拼命沖我打眼色,我裝沒看見,直說他帶我去林子裡,也不管我,我不小心跌進雪坑裡才把衣服弄濕。果然,伊摩把創造士罵了一頓,罵得他在椅子上縮成一團,根本不敢還嘴。
伊摩要去拿乾淨衣服讓我換上。但這個家裡沒有第二套合我身材的棉衣了,所以我在毛衣外面披著毛毯過了一天。
第二天,我感冒了,發燒,咳嗽,流鼻涕,嗓子疼。伊摩認為這都怪創造士,又把他罵了一頓。午飯的時候,伊摩剛把菜端上來,創造士就閉著眼念他的好吃咒語,於是再次挨了一頓罵——他解釋說是因為食堂的飯實在太難吃,導致他養成了看見食物就會祈禱的習慣,不是有心嫌棄伊摩做的飯。但沒用,伊摩不信,我也不信。我還記得他自己是怎麼說的——「我喜歡甜漿泡,難道吃它之前還要對它唱情歌嗎?」呵,不會對喜歡的女孩子表白,也不會給喜歡的食物唱情歌,但是願意在難吃的飯菜上桌前祈禱,呵,男人,呵,虛偽。
之後的幾天,我的感冒一直沒好,就像那個虛偽的男人一直沒走。我每天早上在鼻塞和咳嗽中醒來,都能聽到樓下傳來他打著呵欠趿拉著拖鞋,在屋子裡進進出出的腳步聲。他的假期也太長了吧?就沒有什么正經事等著他回去做嗎?
伊摩讓我好好休息,別到處亂跑,但我不想老是在家,在家就會看到創造士,煩人。又過兩天,咳嗽沒那麼厲害了,我馬上跑去街上。街上的積雪化了一些,路面還是濕漉漉的。走在路上的時候,屋檐和葉片時不時就會掉下水珠來,我的帽子都被打濕了,真後悔沒有帶傘。<="<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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