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信眉毛一挑,怪不得說一會兒還得登記他的身份證……
兩人先去了一趟醫院,把虞爾安頓好後,詹信跟著趙警官回了所里,他以為是讓他幫忙做證人寫筆錄什麼的,沒想到是要見孟義和肖敏,那家虞爾偶爾會去住的賓館的老闆和老闆娘。
當然,他全程不需要說話,趙警官負責詢問,而他坐在一邊旁聽。
據小劉警官所說,他在這裡是起到一個知情人代表的作用。
四個人就坐在一間小小的調解室里,這裡沒有窗戶,只能靠頭頂懸著的一盞從他們進來就在晃動的燈泡照明。
燈光自頭頂打下來,將各自的表情顯露。
趙警官皺著眉翻開記錄冊,孟義笑著看他。
這人就是個普通的中年男人,趙警官問什麼,他就回什麼,遇到他捉摸不定的,就會轉頭去看他老婆的眼色。
相比之下,肖敏就要更精緻一些,鳳眼薄唇,臉上抹得很白,看不出明顯的皺紋,說起話來也是乾淨利落,找不出漏洞。
但提到孟義跟虞爾的母親究竟認不認識時,兩人的反應很有意思,肖敏剛要說話,孟義卻掐了一把她的大腿,自己張了口:「不認識。」
趙警官看不到桌後的情況,詹信沒多想,直接開口問:「你為什麼要掐她?」
孟義沒想到這個久坐在一旁的人會說話,攬住肖敏故作親昵地說:「我對我老婆想動手就動手,關你什麼事?」
肖敏反而沒他那麼自然,眼神明顯有些慌亂,心虛地攏了攏頭髮。
警察的眼睛是犀利的,趙警官乾脆站起來拉開門,「既然你們有小動作,那我們就分開談。」
孟義一改之前從善如流的態度,強硬地指責:「趙警官,你把我們當犯人啊,還分開談!今天要麼就在這裡說,要麼就別談了!」
「你們不會覺得自己真沒錯了吧?」趙警官猛地將自己的記錄冊甩在桌上,堅硬的木質外殼砸出巨大的響聲,震懾住二人。
「虞爾被你們剝光了衣服扔在大街上,大年夜氣溫零下十度,這就忘了?如果不是這位詹老闆救了虞爾,給他穿了衣服。」趙警官指著他們,「你們就是故意殺人!」
孟義被他這句話嚇得面色鐵青,跌坐回位置,喪氣地垂下頭:「我……我什麼都說。虞爾,其實是我在路邊撿的。」
那是某天凌晨。
孟義早早起來,趕去繁子街跟老婆替換賓館的值班。
初春的繁子街冷得空蕩,他老遠就看見自家店門口的坎兒上窩著一團東西,走進一看,是個躺在地上睡著的小孩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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