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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掰不行,代價太大。

那就順了他的意?

其實,自己對秦王本人,並無任何意見,雖然他睚眥必究、小肚雞腸、性子惡劣、目中無人、狂妄自大等等。

但他還是有優點的。

那張臉,就是自己,唯一能看見的優點。

程星回是祖父精挑細選的,也是自己點過頭同意的,如今還不是走到了和離的地步,其實和盲婚啞嫁無甚區別,都是拼男子的良心而已。

程星回可以,岑扶光自然也可以。

嫁給秦王好處也多,最明顯的優點就是實現了門第的跨越,從公爵之家躍進了皇族,但他也有最明顯的缺陷。

長子顯然不能動,後面的幼子,哪怕可以承定川侯府的爵位,哪怕從侯爵變為公爵,也註定不可能姓江。

那這跟皇室回收爵位有什麼區別?

這個爵位,是祖父,是父親,是母親用身上無數的傷疤和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悲痛換回來的,可以接受後代無能丟掉爵位,但不能這麼輕易的就還回去。

所以這一個難題,要怎麼處理呢?

——

知道今天江瑤鏡要回程家,江鏖特地叫她來自己院子一起用早膳,可人出現在眼前時,他直接愣在當場。

江瑤鏡也有些不好意思的抿唇。

她今兒上身的是自己做的衣裳。

準確來說,是一件素白無任何花樣的裙子,上面的花樣都是前些天撿的花自己染的。

幼時學女紅時,江瑤鏡被針扎得嚎啕大哭,到底沒能學下去,所以她幾乎不會任何女紅,明明這衣裳攤在桌上時,自己下手花染時也講究了配色聚散。

誰知穿上身後這麼一言難盡。

也不能說丑,只能說,過於花里胡哨了些。

「挺好,看著挺熱鬧的……」江鏖乾巴巴評價了一句。

「這個樣子,您怎麼誇得出來?」江瑤鏡哭笑不得坐在他對面,「一會兒我就去換了,以後再也不自己動手摺騰衣裳了。」

還是做花簽吧,用它們做花染,還不如歸於塵土呢。

本來這裙子一上身江瑤鏡就想換的,忽地就想到了那日岑扶光的穿戴,當場就決定至少穿半個時辰還要在府里晃一圈。

就不信了,這衣裳你能找出配套的來?

願意換就行,若她以後都穿這類的衣衫,江鏖還真夸不出來,迅速提出今日重點,「帶一群人去程家,回去就收拾東西,等程星回一到,話說開就走。」<="<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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