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對他來說,這就夠了。
在季明煦緊張的注視里, 盛恕抬手, 揉了揉他的頭——季明煦如今比他要稍高一些。
「那場比賽真的比得很精彩, 」盛恕笑著,笑容像是能點亮灰霾霾的天空,「當時真想從床上爬起來,跟見到的每個人說,『看見了嗎,台上的冠軍就是我們小明!』」
「如果是你,會更早的。」季明煦說,發覺自己頭上那隻手很暖。
他一向不喜歡和人有太近的肢體接觸,但盛恕的溫度讓他覺得舒服。
「贏都贏了,說這個幹什麼?」盛恕利落地數好幾支箭,打了個響指, 「把頭髮紮起來, 小明, 我們比比去!」
季明煦穿戴齊整, 紮起長發在腦後束成一個高馬尾, 本來就線條分明的臉更顯出幾分凌厲。
他收斂一切心思,和盛恕同時邁步, 踏向70米的賽道。
他們很久沒見了,之間曾相隔著不同的時空也隔著漫長的時間。
可是箭就是有一種神奇的能力。
在它離弦而出,嵌入靶心的時候,像是也縫合了兩個人之間那幾年的鴻溝。
可惜的是, 兩個人並沒有在一起練習很久。
季明煦家人安排他晚上回家,他辦完事還要趕火車回紅棉市訓練,只和盛恕練了幾輪便匆匆離開。
季明煦來市隊成為了生活中的一個小小插曲,之後一個月,盛恕的日子依然按部就班。
他的體能在一次又一次達到極點然後又突破極限中飛速成長,很快,144支箭對他而言,已經不再是種困難的挑戰。
盛恕的天性之中就帶有一種樂觀和理想主義,在一個月的時間裡,很快和周圍人都成了朋友。
譚岳有時候覺得這傢伙挺可怕的,好像只要盛恕想,他只要和別人吃一頓飯,兩人就能成為可以一起打趣的朋友。他和關京華說了自己的發現,隨後被提醒著看了一眼自己的購物車——那裡已經有幾樣選好的東西,用來給盛恕做生日禮物。
七八月份,市隊過生日的人很少,也就是某位新來的隊員。這禮物送給誰,其實不用再多說。
譚岳呆住,然後試圖據理力爭。
當一個人很厲害,性格還算有趣,長相也很優越,並且向你示好的時候,可能很難有人會說出拒絕的吧。
關京華不置可否,默默捂住自己的手機,決定不讓譚岳發現自己也給盛恕準備了禮物這件事。
他覺得盛恕是個太會做朋友的人。他清楚自己的一切優勢,比如說那張俊逸的臉,還有太陽一樣的性格,當他打定主意想要融入某個集體裡時,他一定會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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