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來了。」月見里悠挑眉。
澤田弘樹臉色一肅,迅速坐到另一台打開的台式機面前。
月見里悠先是慢吞吞地儲存遊戲進度,關閉,這才打開新郵件。
發件地址是未知,郵件內容也很簡單:
【明天晚上10點,米花劇院。】
沒有落款。
月見里悠盯著米花劇院四個字皺起了眉。
他記得明天晚上,沖野洋子要在米花劇院舉辦演唱會。門票早在半個月前就被搶空,這個時候讓他到哪裡去弄門票?難道憑警察的特權走後門嗎?
何況,演唱會現場人山人海,萬一出個差錯,踩踏事故……不對!
是他想錯了!
約在演唱會現場,就是組織不想搞事的意思,真正的戰鬥在交換之後。看起來貝爾摩得在組織的地位比他想像得更重要,所以解毒劑必須拿到。
演唱會現場,如果警視廳介入,馬上就會被察覺。而想混入現場……抱歉,沒票!而且他也不想引起恐慌。
何況,既然組織想要約在演唱會,這會兒讓演唱會中止的話,誰也不知道他們會幹什麼。
「找到了!」澤田弘樹忽的一聲歡呼。
「在哪裡?」月見里悠精神一振。
「不遠,杯戶町!」澤田弘樹自信地答道,「我找到了發出這封郵件的原電腦,地址發到你手機了。怎麼辦,趁夜來個一網打盡嗎?」
「不,不能衝動。」月見里悠卻沒有他這麼激動,沉聲說道,「先別打草驚蛇,我們最重要的是宮野志保的安全。先把人救回來再動手。」
「那明天,你一個人去嗎?」澤田弘樹問道。
月見里悠頓時垮下臉。
他……首先得弄到一張票。要不然就只能以警察檢查安保的名義進去,那一舉一動就會暴露在組織的目光下。
話說回來,組織約演唱會,肯定不會大動干戈殺進去……組織居然也有沖野洋子的歌迷,會搶票的那種嗎!
想想那群一身黑衣滿臉兇相,就差沒在身上寫「我是殺人犯」的傢伙,會混在一群小姑娘小青年中間,舉著螢光棒和橫幅高喊「GO!GO!Yōko!」……不行,太驚悚了,讓人想吐的程度!
這也太反差了,辣眼睛!
再想起公安部那邊的回覆,他又忍不住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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