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題出自《孟子》「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為也。」
看到這考題,俞慎思相信排雲書院比院試難考是真的,難度相比院試直接翻倍。
這段話意思是各種工匠,本來就不能夠一邊耕田種地一邊又做其他的事情。
出自陳相之口,卻恰恰不是他的主張,而是孟子主張。這也算一個小小的陷阱。
陳相主張國君聖賢要和老百姓一樣耕織,而孟子主張君主官僚,尋常百姓,各行其是,也就是社會分工。這是符合統治階級思想,也符合社會發展的規律。
朱熹也批「治天下者,豈必耕且為哉?」
文章乃是代聖賢立言,俞慎思沉思片刻,心中有了成算,稍作斟酌,便在稿紙上落筆。
第二題是五經題,出自《尚書》「達於上下,敬哉有土。」旨在論為政,考題也是深於院試。
本以為第三題會和院試第一場一樣是試帖詩,卻未想竟是寫判語。
大盛的童試是不考詔誥表判之類,這是鄉試第二場或者第三場的考題類型。
這題已經不是偏不偏了,完全屬於超綱。
題目放出來,就聽到講堂內考生低低唏噓聲,顯然大部分平日內都沒有去學習,且沒有聽說會出此種考題,沒有提前準備。
既然是超出童試範圍,這題就算附加題,答得好加分,答不出亦不減分。
故意出超綱題,俞慎思有點摸不清書院的意思。
是想考察秀才們為鄉試是否有提前做了準備?還是想了解考生情況,家中是否有舉人以上功名或者為官者?抑或其他?
他也沒有心思去琢磨這個,先答題。
此處,俞慎思不得不感謝李幀,去年北上入京,李幀讓他看了不少刑律之書,也給他布置相應的功課,這對他來說已經不陌生。
雖然是超綱題,題目尚算簡單。大致是,一人醉酒後被朋友欺騙說麻袋裡是瘋狗,令其亂棍打死遊戲,實則是啞巴頑童。
此類型的題目他在一些案集中看過,依據大盛律故意殺人者死罪,然此人醉酒後被欺哄且未聞孩童呼救聲,以為是瘋狗而杖斃,不算故意殺人。然亦算無意殺人,亦有罪,處杖刑。
朋友慫恿他人殺人,按照故意殺人罪論。
他依判語格式,按照大盛律寫下判語。
三題在稿紙上答完,他又通讀斟酌兩遍,才將答案仔細謄抄考卷上。
將考卷和號牌交到監考的講師手中。
講師檢查考卷時,目光在姓名處略作停留,然後目光直接移到最後一題,粗略看了一眼,微微頷首將考卷放下。
「可。」講師道了句。
考卷沒有問題的意思。俞慎思施一禮,提著書箱離開講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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