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的養活小女兒,讓小女兒不受委屈,多給小女兒攢些陪嫁,她便開始竭力壓榨幾個兒子。
想要掏空幾個已經結婚成家兒子的家底,幫她一起供養小女兒。
只是拿捏了一圈,劉三水才遺憾地發現,四個兒子裡,就只有老三是她能拿捏得住的。
吳家老大吳建軍十六歲就去部隊當了兵,由於常年不回家,跟家里父母都生疏了不少,更別提兄弟姐妹了。
再加上娶得媳婦是部隊團長的女兒,還有好幾個孩子要養,除了每月固定寄給老家
十塊錢,就沒別的了。
想要他多拿錢,幫著養小妹?都不用媳婦開口,吳建軍自己就不同意了。
他每個月津貼總共才一百出頭,要養媳婦養孩子,還要分出一部分寄給犧牲戰友的家人,能給父母十塊,都是擠出來的。
劉三水對此當然不滿。
大兒子都有多餘的錢救濟戰友家屬了,怎麼就不能多給她一點?
他們可是大兒子的親爹親娘跟親妹妹,不比那些戰友家屬更親近?!
可再怎麼不滿,大兒子不在身邊,劉三水拿對方根本沒法子。
她倒是想過去部隊鬧,可一來擔心鬧大了,會把大兒子鬧退伍,家里就徹底沒了靠山。
二來,大兒子給她的養老錢只是少,並不是一分沒給。
而且給得少,也只是相對的。
在鄉下,每月能有十塊養老錢其實真的不算少了,絕對能活的非常滋潤。
更何況,她還不止一個兒子。
說破天,她也不占理,部隊那邊也不會向著她。
她更怕去鬧了,不僅沒多要到養老錢,還把大兒子得罪了,連現在的每月十塊都沒了。
鬧不了大兒子,劉三水就盯上了剩下的三個兒子。
只是老二吳建設為人精明自私的厲害,跟她幾乎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娶得媳婦也是個厲害的,娘家還是隔壁村的大隊長。
她就算想拿捏,也拿捏不住。
反而經常被潑皮賴臉的二兒子跟二兒媳上門占便宜,把她氣得心口生疼。
至於小兒子吳建民,就更別提了。
早在初中時,就跟縣城的姑娘談起了戀愛。
一畢業,小兒子就靠著女方的親爹進了縣紡織廠當了文員。
不過這並非沒有代價的。
代價就是,女方家里只這麼一個閨女,小兒子要想把工作落實了,就得入贅到對方家,給對方當上門女婿。
當時得知女方家裡提了這個要求,劉三水直接炸了,說什麼都不同意。
畢竟小兒子是家裡學歷最高的,是初中生,就算靠小兒子自己,也能找到不錯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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