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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司:「實際上我也不能搶奪。因為激發出的能量天然便屬於產能者與激發者,如果我強行讓能量歸屬我,我要麼需要為搶劫行為付出代價,簡單說來就是需要額外支出能量,那不划算。而如果不支出能量、硬搶,則因為違反了最基礎的公平、等價交換規則,我這公司會失穩,嚴重的話還可能會崩塌,也是不划算。很不划算。」

負司:「還有,以上詳細解釋也是一種創作,是屬於我的作品。只要你們在理解這個作品時產生了情緒波動,我就可以收能量啦。」

多數員工對此表示:你的解說太冗長又太枯燥了,聽得我們犯困,好像並沒有產生情緒波動。

在尤海匯的畫作電子版開始售賣後,負司對小絨毛說:「其實尤海匯沒必要特意計算給你的分成。因為員工們看畫時,本來就有一部分情緒是指向畫中的你的,那些情緒產生的能量被我提純、取了勞動費後,本來就給了你。如果尤海匯再把他收到的能量分一部分給你,你就算是拿了兩份,尤海匯就虧了。」

小絨毛把這個提醒發給尤海匯。

尤海匯:「負司已經也對我提醒了這個。不過它那是純能量的算法,我則還計算了靈感等更人性化的內容。」

負司繼續試圖點醒尤海匯:「你因小絨毛產生了靈感,就意味著你因它有了情緒起伏,這部分產能本來就會部分落到小絨毛的帳戶里。落到你帳戶里的是其他人因你產生的能量的分成,以及你自己的產能扣除給刺激源的分成後剩下的能量。」

尤海匯:「不對。我認為你說的不全面。看了我的畫作後,讀者產生情緒波動、產出初級情緒能量,這些初級能量被你收集、提純後,會分別回饋部分給產能者及刺激產生能量的作品創作者,這個流程是依照你說的客觀能量規則,我無需干預。」

尤海匯:「但讀者直接支付給我的畫作電子版購買費,他們是從他們的工資能量存款里掏的,是貨幣流通形式,就不那麼遵守能量流動規則,而主要遵守的是人類社會交易規則。這個交易規則中存在剝削、欺詐的漏洞,我需要用我的良知來彌補漏洞。」

負司:「如果是這個邏輯,那我更加覺得你不應該直接把入了你帳戶的能量部分轉帳給小絨毛。不轉你就會因為漏洞的未被彌補而對小絨毛產生愧疚感,然後你的愧疚會化為指向小絨毛的能量,小絨毛就能獲得在客觀規則中天然應當屬於它的能量了——我也可以在這個過程中得到加工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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