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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部落分配給每一個族人的有關養孩子的工作,誰都不會推脫,大家都會嚴格執行祭司和部落長的要求,但祭司和部落長沒吩咐的事情,他們很難出於「愛」這個理由去做。

在這些獸人看來,自己親自生下的孩子,與部落其他成員生下的孩子,沒有本質區別。

反正自己的親生孩子即使睡在自己的屋內,也不會分走自己的食物。

在以上背景下,鮮選擇留下確定不具有人形的絨、把自己分到的食物割一部分給絨,就顯得很奇怪。

雖然說絨每天吃下的食物量還不夠鮮的一口,但一口的食物也是食物呀,那也許就是「飽了」與「還差一點意思」的分界線。

這裡的獸人對「部落」這一整體的概念太強,導致很多現代人覺得理所當然的、體現私人情感的事情好像有點解釋不清。

王調琢磨了好一會兒用詞,最後只能幹巴巴地說:「我覺得不一樣。我覺得絨和其他未成年虎獸人不一樣。」

天:「當然不一樣,它根本不是虎獸人。」

其實天的這句話本意是嘲諷,如果調真的非常珍惜他的同母弟弟,他就應該會生氣。

不過在負司員工王調的意識里,小絨毛本來就既不是獸人,也不是虎,且不是人,「虎獸人」三個字及相關詞組裡,小絨毛只能占一個「獸」。

甚至很多時候,現代人還把寵物給從獸類中剔除掉了,單開了一個寵物類別。

王調模仿講不清道理的少年人的倔強:「總之我要養絨,我會盡我的全力養好它。任何東西,只要有我一份,我就願意分給絨一半。」

周圍很多獸人面露嘆息,但包括天在內,都沒有再勸。

正如祭司所言,只要沒有拖累其他人、只要想好了獨立承擔糟糕後果,那麼部落里的任何一個獸人便都有權做任何其願意做的事情。

這是獸神定下的規矩。

其他獸人可以表達各自的不滿,但不能強迫下定決心的獸人改變。

祭司:「那麼,開始吧。」

王調抱著小絨毛更向鮮的屍體靠近了些,伸出手,有些猶豫地看向祭司。

在王調接收到的記憶中,接受遺產者會將手搭在死者的屍體上,但王調不確定那是他見過的幾位接受遺產者的個人行為,還是儀式要求的必須動作。

祭司對王調點頭:「手搭上去吧。」

然後祭司又看向小絨毛,說:「你的手也要搭上去。」

小絨毛:手?

小絨毛看向自己的爪子,對祭司的用詞略感不適應。

祭司看向小絨毛的表情中似乎帶上些趣意。

王調蹲下,一隻手放到鮮的爪子上,小絨毛則是直接整隻貓站到了鮮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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