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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警方後續查證,那男人勾搭於二丫屬於臨時起意、想賺筆外快,並不是他們團伙有計劃的行動, 那男人與於二丫相處時也並沒有聯繫過團伙的其他人。

理論上, 於二丫即使察覺了那男人的不對,也不應該知道他還有同夥。

可於二丫卻在第一次報案時便明確說了:「他搶到我的錢後會快速把錢轉移給他的同夥, 之後就很難追回來了!」

也正因為於二丫從一開始就咬定這一點,所以警方才會在還沒太當回事時,便及時地朝有同夥的方向查,沒讓已收到風聲的同夥們跑掉。

抓完人後,警方詢問於二丫:「你是怎麼確定這一點的?」

於二丫:「長眼睛看到的啊。」

警方:「……」

於二丫也覺得自己很難理解警方的不理解:「他身上有團伙氣質,這不是明擺著的嗎?他不搞事就算了,一旦搞事不是理所當然會與同夥配合嗎?」

警方:……是這樣的嗎?

警方繼續虛心請教:「但他算計你確實是單人行為。」

於二丫:「我在說氣質,不是說具體行為!他沒叫上同夥只是因為我還沒讓他成功搶到我的錢!」

幾位請教的警察莫名找到了學生時代被老師恨鐵不成鋼指著他們鼻子罵「怎麼這麼不開竅!」的感覺。

就……怪慚愧的。

不過有個問題還是需要糾正一下:「他是想騙你的錢,不是搶。」

於二丫:「不是一回事嗎?」

警方:「……不,這是兩個概念。至少量刑不同。」

於二丫:「搶劫量刑更重是吧?」

警方:「不能這麼說,得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有時候騙比搶判得更重。」

於二丫:「……」

警方:「……」

於三妞略微走神了一下,然後便看到柳家人,她上輩子的養父母及管家,都對她二姐露出了一點滿意。

於三妞說不清楚自己心裡是什麼滋味。

她覺得自己比於二丫更適合進入柳家。

畢竟她已經在柳家生活了那麼長時間,對很多事情都極為熟悉,現在她知道了氣運轉移之事,她可以提前破壞,成功的機率應該不小。

可於三妞一想到柳家知情者在她面前演了五十年,讓她超過五十年絲毫沒有察覺非科學的元素,她又不確定自己是不是真有能力破壞。

相比起來,在柳家局外卻先她多年發現氣運之事的二姐,也許,更有破壞的能力?

而且,於三妞必須承認,對於再次成為柳家養女,自己是害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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