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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姐:「我又沒把這裡當家。我就礙於面子來做客兩天。有張能躺的床就行,不用大動干戈。」

鍾鷲的親媽、繼父以及生父的經濟條件都不錯。

這三個人每月都會分別給鍾鷲一筆能讓很多初中生羨慕的生活費——三筆就是羨慕乘以三。

這些生活費加起來足夠滿足鍾鷲的吃穿等日常開銷,外加發展一些小興趣愛好。

是的,雖然生活費的數額能讓很多初中生羨慕,但鍾鷲的日常支出很多都是花她自己的生活費。

鍾鷲的親媽能保證想起來給這女兒花的錢,基本只有每學期交給學校的那些。

還有過年需要走親戚時,大概能想起來給鍾鷲買套新衣服。

此外,鍾鷲使用家裡已有的東西,比如冰箱裡的食物,廚房裡的米麵油,家裡的其他人都不會有任何異議,放在客廳里的零食擺件等鍾鷲也可以隨便拿——放在其他人房間裡的不行。

但除了大件家具外,家裡基本不會專為了鍾鷲去買東西。

比如鍾鷲喜歡吃芒果,但繼弟對芒果輕微過敏,所以家裡就不會買芒果。

鍾鷲如果想吃,可以自己拿錢買、拿到自己臥室去吃。

其實,當鍾鷲需要買什麼東西時,如果她直接告訴親媽或繼父或生父,那麼只要東西有正當用途,比如書包、衣服、鞋、書、能用在學習上的電子產品等,那三個大人都會在生活費之外額外給她錢。

可能給錢的同時會念幾句「小小年紀不要養成大手大腳的習慣」,但肯定會給。

而且給的肯定比鍾鷲要的數額更多。

比如鍾鷲要兩百,他們一般會給個三百。

心情好的話,也可能給個五百一千。

可也就只是給錢而已了。

他們並不會陪鍾鷲去購物,或者幫鍾鷲買回來。

鍾鷲那不太合身的厚棉衣就是鍾鷲自己買的。

因為考慮到自己還在長身體,便故意買大了一些,爭取明年不用再買。

雖然要起來不難,但鍾鷲還是很不喜歡對那三位父母開口要錢。

因為每次開口都需要面對他們的不耐煩。

並再一次明白,自己不被他們喜歡、被他們視為累贅。

在這一點上,鍾鷲很羨慕她的繼姐。

繼姐總是能很乾脆地對爸媽要錢。

有時繼父會對繼姐說:「你最近花錢太快了,有些沒必要的東西,你稍微省一下。」

繼姐就很有氣勢地吼:

「不想養我你就直說!」

「我是你親女兒,我還沒成年,你給我花錢不是應該的嗎?」

「你敢不養我,我就敢去告你。」

「什麼是『沒必要』?你給我說清楚!」

「要不然我們上派出所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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