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以再給某一個人的靈光一閃提供高光舞台。
在現代社會,犯案後想不被發現,或者想被發現了但不被抓到,難度極高,而且必然需要深入掌握大量相關專業知識。
這就排除了激情犯罪後意外逍遙法外的類型,只能寫高智商專業罪犯。
則相應的,能對付這種犯罪者的偵探也必須一個人能當一個團隊使。
以這種邏輯寫出來的破案小說,獨立偵探……
現代社會心中沒鬼的受害者遇到事了為什麼不報警而是找什麼偵探?
找偵探能比報警容易?
能力如此強的偵探為什麼要當偵探,而不是從事更有前途的職業?
什麼?警方整個系統的專業團隊加起來比不上一個偵探?
現代社會,這合理嗎?
能進警察系統得到重用的,誰不是經歷了十幾二十年的苦讀,又經歷了至少幾年的專業實踐,一個編外的偵探能有多天才以一敵百?
金手指開太大只會引來觀眾讀者吐槽。
尤其當作者的筆力所限,一邊將偵探設定為智商三百的天才,一邊將之實際描寫得還不如普通人、只是個撞大運的智障時。
而如果把偵探小說的主角定為警察……
這還能叫「偵探」小說嗎?
當然,寫警察故事的作品也不少,但重心基本不可能放在破案的英明神武上。
而會偏向於展現收集線索的枯燥瑣碎又分秒必爭、嚴格按規範流程獲取證據、不能輕易劍走偏鋒讓好不容易拿到的證據失去效力……
最終還受害者一個公道。
破了這個案子的警方則繼續為下一個案子進行自己分內的工作。
很多人覺得這不夠酷。
所以現代寫偵探小說還是偏向於將背景設定在破案手段不夠健全的、需要奇蹟似的個人英雄登場的環境中。
要麼是偏僻的、與外界有嚴重隔離的地方,這容易發展成倫理劇。
要麼則需要將案件的發生時間往前放,基本需要放到偵探小說興盛的那個時代。
但現代人寫那個時代,又怎麼可能比得上當時的人自己寫的來得生動細膩呢?
所以偵探小說的逐漸沒落可以說是時代的必然。
正如曾經的騎士小說沒落那麼必然。
當然,對偵探小說,或者說,對所有小說都沒多少興趣的鐘鷲並不知道這些。
也沒興趣知道這些。
她只買下了那部短篇,然後在接下來的三天中慢慢讀完了它。
之所以花了三天時間,不是她功課太忙,而是這篇故事沒能引起她的興趣。
她完全是看在貓的面子上才讀完的。
本站提供的小说版权属于作者,所有小说均由网友上传,如无意中侵犯了您的权利,请与我们联系,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Copyright 2024赞中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