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喵? 书架
设置 书页
A-24A+
默认
第1491頁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難以再給某一個人的靈光一閃提供高光舞台。

在現代社會,犯案後想不被發現,或者想被發現了但不被抓到,難度極高,而且必然需要深入掌握大量相關專業知識。

這就排除了激情犯罪後意外逍遙法外的類型,只能寫高智商專業罪犯。

則相應的,能對付這種犯罪者的偵探也必須一個人能當一個團隊使。

以這種邏輯寫出來的破案小說,獨立偵探……

現代社會心中沒鬼的受害者遇到事了為什麼不報警而是找什麼偵探?

找偵探能比報警容易?

能力如此強的偵探為什麼要當偵探,而不是從事更有前途的職業?

什麼?警方整個系統的專業團隊加起來比不上一個偵探?

現代社會,這合理嗎?

能進警察系統得到重用的,誰不是經歷了十幾二十年的苦讀,又經歷了至少幾年的專業實踐,一個編外的偵探能有多天才以一敵百?

金手指開太大只會引來觀眾讀者吐槽。

尤其當作者的筆力所限,一邊將偵探設定為智商三百的天才,一邊將之實際描寫得還不如普通人、只是個撞大運的智障時。

而如果把偵探小說的主角定為警察……

這還能叫「偵探」小說嗎?

當然,寫警察故事的作品也不少,但重心基本不可能放在破案的英明神武上。

而會偏向於展現收集線索的枯燥瑣碎又分秒必爭、嚴格按規範流程獲取證據、不能輕易劍走偏鋒讓好不容易拿到的證據失去效力……

最終還受害者一個公道。

破了這個案子的警方則繼續為下一個案子進行自己分內的工作。

很多人覺得這不夠酷。

所以現代寫偵探小說還是偏向於將背景設定在破案手段不夠健全的、需要奇蹟似的個人英雄登場的環境中。

要麼是偏僻的、與外界有嚴重隔離的地方,這容易發展成倫理劇。

要麼則需要將案件的發生時間往前放,基本需要放到偵探小說興盛的那個時代。

但現代人寫那個時代,又怎麼可能比得上當時的人自己寫的來得生動細膩呢?

所以偵探小說的逐漸沒落可以說是時代的必然。

正如曾經的騎士小說沒落那麼必然。

當然,對偵探小說,或者說,對所有小說都沒多少興趣的鐘鷲並不知道這些。

也沒興趣知道這些。

她只買下了那部短篇,然後在接下來的三天中慢慢讀完了它。

之所以花了三天時間,不是她功課太忙,而是這篇故事沒能引起她的興趣。

她完全是看在貓的面子上才讀完的。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首页 书架 足迹